广州市各部门自己评优,为何会被第三方“打脸”?

2016年12月23日 07:18   来源:羊城晚报   阅尽

  报载,广州市财政局局长陈雄桥日前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上作的《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显示,各部门绩效自评与第三方评价结果相差悬殊——32个部门的70个项目中,有八成项目部门自评为“优”,而第三方机构评优比例仅为一成;有些自评优的,第三方评价甚至只评了“中”;仅两成项目部门自评与第三方评价结果一致。

  这可尴尬了,高达八成自评为“优”的项目,让第三方来评价,获优率却仅一成,有些甚至仅被评为“中”。看到这样的结果,那些曾自信满满自评为优秀的部门,不知有何感受?

  同一件事,由不同部门不同人评价,差异难免,但是,只要用同一尺度衡量,差异并不至于太悬殊。而出现这样“打脸”的结果,必有一方的评价失真或不足信。通常讲,评价的第三方因其无利害牵涉,往往会较客观、中允、理性,这也是人们通常更信任第三方评估结果的理由。

  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这是近年的新事物。从自评方角度看,之所以有那么多部门给自己打了“优”,除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因素外,恐怕与这些部门自设的标准太低直接相关。常言道,崽花爷钱不心疼。多少年来,地方财政支出缺乏严格缜密的考核制度,财政拨下多少钱,花就花了,至于每笔钱具体流向何处,哪些该花,哪些不该花,业绩成效又怎样,这对许多部门或花钱人来说,恐怕“过得海就是神仙”。

  由于长期缺乏绩效考核语境,更因在大锅饭环境大手大脚惯了,即使现今有了绩效考核要求,但要想让一个后进生立马变优等生,恐怕也是一厢情愿。即便如此,在某些自评部门的眼中,自身所做已“今非昔比”,较之过去大大提高了、进步了,所以,也就毫不谦逊地嘉奖给自己一个大大的优。至于这“优”在他人眼中是何形象,那就顾不得了。

  因此,对于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假如没有一个科学而严格的考核制度,没有细化并具刚性的考评标准,若想让“花他人钱”的人来评价自己的花钱行为,往往不太靠谱。假如实际操作人又是好大喜功者,即便出现所有项目百分之百的自评为“优”,也一点不奇怪。

  况且,在缺乏鼓励人们做“诚实的孩子”的环境下,自评打低分无疑是自甘落后,而这在当下的吏治体系中,是有相当风险的。所以,诸多部门自评打优,似乎也是无奈之举,至少给上级领导一个好的“印象分”。

  显然,绩效评价出现自评与第三方评价的巨大反差,一则暴露出自评形式的跛脚,亟待完善考核体系;另则也是对第三方评价全面提速的一种呼唤。第三方评价并非没有缺陷,但比之自我夸奖“自我激励”式的自评,除了减少人为干扰等主客观因素外,无疑也更规范更彰显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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