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营养餐遭殴打 须全面彻查

2016年12月19日 08:03   来源:西安晚报   张贵峰

  针对“中国教育报记者暗访营养餐被打伤”事件,12月17日晚,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政府官网发布通报称,甘南县兴十四镇派出所副所长李英东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推打了当事人,给予李英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同时,黑龙江省教育厅也下发相关紧急通知,决定全面开展营养餐工作大检查。

  在媒体和舆论的强烈持续关注下,这起“记者暗访营养餐被警察殴打”事件的善后处置,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这还远远不够。

  比如,针对“警察殴打记者”问题,虽然当地警方改变了此前“不能证实该局工作人员动手打了两名记者”说法,改口承认“打人”事实的存在,其中使用的仍只是诸如“推打”这种极尽轻描淡写、息事宁人之能事的词语——似乎警察的行为主要只是“推”而非“打”。但这显然与此前当事记者的报存在很大“出入”——“扇了我两个耳光、使头部多次撞墙”,也与医院出具的“头部外伤”“软组织挫伤”等诊断结论完全不符——如果警察施暴行为只是“推打”,这些伤情又从何而来、如何解释?

  进一步看,这起“记者暗访被打”事件之所以显得十分严重恶劣,又并不仅只表现在“警察殴打记者”,除此之外,警察对当地学校营养餐问题的包庇纵容,以及对记者正当调查行为的阻挠本身,事实上同样也是非常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这些绝不是一句简单的“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以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就能简单化解、“大事化小”的,而必须全面彻查、严肃追责。

  更重要的是,除了警察违法执法,作为引发该事件的学校“营养餐”问题,其背后全面完整的事实真相、内幕详情究竟是什么,目前事实上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如此前学生反映的“学校将腐烂鸡蛋充作学生营养午餐发放”,以及记者调查的“学生不在食堂吃饭也得在饭卡存钱”,“学校食堂大多由企业承包”等问题,究竟是否属实、应当如何严肃问责追责。

  必须充分意识到,这起“记者暗访被警察殴打”事件,严重损害侵犯的绝不仅仅是当事记者的人身权利,更是媒体记者作为社会公器和良心所代表的“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舆论监督权,以及这种监督权背后所保障的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和福祉,如学校营养餐的营养、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因此,若不能全面彻查这一事件并严惩相关人员,所有这些权利和利益福祉,势必不可能得到充分保障,也不可能有效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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