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自觉做红色家风传承者(图)

2016年12月15日 11:39   来源:东方网   倪洋军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教育亲属子女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明白见利忘义、贪赃枉法都是不道德的事情,要为全社会做表率。

  俗话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传承好家风、建设好家训、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是每一个社会公众的共同责任,更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分内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写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将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以纪律形式予以固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拓宽了视野。家和万事兴,党员干部的家风与作风党风紧密相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提出特别的要求,尤其强调要“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更表明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一红色基因必须一脉相连、世代传承。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忘传统,方能笃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培育良好家风方面,老一辈革命家为我们作出了榜样。”毛泽东同志在家风上坚持三条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周恩来同志曾专门召开家庭会议,并定下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的“十条家规”。陈云同志为亲人定下“三不准”:不准家人搭乘他的车;不准家人接触他看的文件;不准家人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习仲勋同志教育子女要“勤俭持家、低调做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这些家规严、家风正的佳话,传承了党的红色基因,既彰显了共产党人特有的风骨,也为今天的干部树立了榜样。党培养出来的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先锋模范,不仅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且是家风建设的表率,是红色基因的传承者、践行者,同样值得全党全社会学习。

  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当然,每一个家庭都可能有着不一样的家风传承,其中也不乏有的家风家训中存在一些封建礼仪方面的成分。这就要求我们要辩证地看待、理性地传承。特别是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既要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儿女情长”,更要注重家庭教育中的“严”以及家风建设中的“廉”,必须教育和引导家庭成员讲规矩守纪律,在尊老爱幼、互敬互爱的基础上,更多地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融入到家庭中,用革命前辈的崇高精神和治家良方抓好家风建设,不能也不允许以糟粕代替精华、在家庭中任凭不正之风泛滥。

  忘记革命传统,就意味着背叛;缺乏红色基因,必然腐化变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高级领导干部,在权力和地位发生变化后,忘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能很好地汲取红色基因中的营养,不注重家庭,不注重家教,不注重家风,甚至与家庭成员以及身边人结成利益共同体,追名逐利、唯利是图、为所欲为,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也伤害了每一个家庭成员。无数腐败案例警醒和告诫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能放松家风建设,特别要弘扬红色家风,不能忘记教育亲属子女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

  毋庸置疑,优良传统必须继承,红色基因更需传承。党员干部更要多接受红色基因教育,并自觉运用到自己的家风建设中,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力度,让红色基因滋养每一个家庭。全党上下要发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先辈的业绩。这是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最好的纪念,更是不断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保障。通过一代又一代的不懈努力、持续接力,把理想信念的火种、红色传统的基因一代代传下去,让革命事业薪火相传、血脉永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做表率,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自觉做家庭美德和家庭文明的践行者、示范者,勇敢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使我们的党永远不变质、我们的红色江山永远不变色。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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