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宪法、出自真诚信仰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自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确定以来,全国上下认真学习宣传宪法、自觉捍卫遵守宪法、大力贯彻实施宪法,全社会宪法意识已明显增强。可以说,宪法以其崇高的地位和强大的力量,有力地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动了法治中国进程,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2014年10月,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就曾谈及“全面依法治国”必要性。从破解“民告官”难题,到“阳光信访”深入推进;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到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依法治国也是蹄疾步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系于执法。2015年3月修改《立法法》,就曾被称为“用良法管住‘任性’的权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部门努力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为法治中国筑牢了强有力保障。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就判决聂树斌无罪,21年冤案平反。以此为缩影,司法机关直面历史疑案,坚决纠正错案,在全社会提升了法治权威,厚植了法治信仰。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事实上,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明确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近四年来,党和国家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守法已经逐渐成为了共识。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任务繁重艰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制度保障,更应拓展“学宪”途径,浓厚“学宪”氛围,深化“学宪”效果,让宪法信仰根植于人们内心最深处,让宪法权威体现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南方网 杨飞)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