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指出,反贫困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他还强调,“不了解农村,不了解贫困地区,不了解农民尤其贫困农民,就不会真正了解中国,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国。”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减贫治理在社会治理整体格局中的重要意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是农村还有几千万贫困人口。减贫治理助力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推动贫困地区后发赶超,变成新的增长点,使经济社会发展兼顾效率与公平,让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全面、平衡、包容和可持续。减贫治理助推补齐贫困人口发展的短板,围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投资于人”,赋利、赋权于人,增加贫困人口的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夯实社会治理根基。社会治理的根基在基层,必须将重心下沉到“最后一公里”,努力解决基层群众的贫困问题。应切实加强贫困村镇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力量薄弱的村两委建设,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委员会的村民自治作用;加强贫困村互助合作组织建设,走共同发展与合作发展的路子,发展村集体经济和专业合作经济;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把熟悉政策、熟悉农村的优秀分子选派到贫困村工作,会同村两委更好地服务群众;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由贫困群众参与、实施、管理和监督减贫,让他们在实干中增加获得感,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助推社会治理创新。贫困地区蕴含着巨大的改革内生动力,能有力助推社会治理创新。近年来,很多地方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对接脱贫攻坚规划,精准帮扶“五个一批”人群;精准施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严格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辨证施治,因户因人施治,因致贫原因施治,区分区域开发、家庭发展和个体成长等不同层次,制定相应的减贫行动目标;协同施治,综合运用政府、市场、社会和贫困主体四方力量;等等。这些举措不但能有效推动减贫治理,而且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具有积极意义。
提高社会治理效率。治理效率是检验治理效果的基本标尺。减贫治理重视发挥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全党全社会动员,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贫困县,干部包村联户等,集中力量和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发展;重视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督查、精准考评和精准退出机制,将其贯穿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全过程和各环节;重视发挥乡村社会的传统优势,突出信用治理、建立家庭网络、推动社区融合。这些方式和手段,能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效率。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减贫治理致力于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包容性、共享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此,它着眼于区域平衡发展,瞄准发展滞后地区,重点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着眼于全面惠及贫困人口,采取超常的特惠扶持政策,把教育扶贫、大病医疗保险、住房安全保障和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等落到实处;着眼于强化后勤保障,创新脱贫攻坚政策、产品和服务,如金融政策中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搬迁扶贫的金融债、保险异地理赔服务、健康扶贫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内使用政策等;着眼于共享发展,促进贫困人口在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分享改革发展的红利,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作者单位:国务院扶贫办)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