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信息泄露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健全客户个人信息管理制度,严格约束员工行为。
网民认为,公民个人银行信息泄露,与个别银行职员利欲熏心、内外勾结密不可分,同时也暴露了银行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失。仅靠银行业自觉加强管理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建立对涉事单位的问责机制,同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公民维权提供保障。
员工泄密银行也应担责
网民“余明辉”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背后,一是银行对公民个人信息缺乏起码的保护意识,二是由于相关的制度不配套、措施不完善、设置配置不到位等导致无法实现有效的保护。
网民“毛建国”也表示,任何一起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犯事者都不是“一个人战斗”。如果银行加强对员工和信息的管理,打实打牢了“防火墙”,何至于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公民与银行发生业务关系,银行有义务维护公民信息安全。如果银行没有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公民信息泄露,那就应该负责。
在严格问责方面,有网民建议,一方面,要对泄露公民信息的涉事银行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赔偿因泄露信息而遭受损失的公民个人,同时对负有监督和管理不力的银行领导等进行问责。另一方面,要求涉事银行针对泄露公民信息凸显出来的管理漏洞、制度不足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并限期补漏完成,否则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制度堵漏,有效截断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暗道。
完善立法助力公民维权
事实上,除银行之外,电信、网商、教育、医疗等众多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此前均有信息泄露相关案件发生,这已成为整个社会深恶痛绝的焦点。
网民“练洪洋”认为,个人信息泄露猖獗、买卖成行成市,公民个人也是有责任的。如果每个人都有很强烈的保护自觉,法律法规能够不断跟进,犯罪分子自然也就不敢像现在那么嚣张了。
网民“林维”则指出,社会生活中大部分领域已经有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但这些规范在形式上过于分散,应尽快制定并通过一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公民维权、打击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还有网民表示,司法及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管,应当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当然,期望公权力全面彻底治理这一社会化的大问题,并不合理,亦不现实。这也需要通过市场机制、社会共治的模式,实现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
(记者 班娟娟 整理)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