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罪的心态去看待电商是种割裂

2016年11月10日 11:03   来源:南方网   叶小红

  职业打假人王海在临近双11之际发表文章,抨击网购假货泛滥。对此,天猫双11发言人回应称,电商大数据能力已具备每秒分析实时数据1亿次的能力,仅2015年就拦截涉假商品1.2亿余件。但是要彻底消灭假货,离不开对线下售假、制假者的追踪与处罚。(11月9日新浪综合)

  作为打假第一人,王海具有极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也赢得了社会大众的欢迎。因而,其发言也往往具有一呼百应、引导舆论的作用。在双11来临之际,王海的剑指网购假货,确实有“指哪打哪”之意。尤其是其直指“淘宝五宗罪”的定向靶,以及“双11是刷单节、价格欺诈节和甩库存节”群射法,更是引发了行业的不满。毕竟,双11网络购物节,已从阿里巴巴的专属,而成为带有普适性的网络购物节,成为电商行业共同的节日。

  无视电商企业对打假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大数据之下,网购假货日益减少的事实,则是带有情绪化的偏见。事实上,近年来,基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赢得消费信任,特别是为摆脱“假货天堂”的标签,电商行业在打假方面作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卓越有成效的结果。以阿里巴巴为例,其不仅建立了数量庞大,自成一体的打假队伍,依托大数数据实行了网上专业化打假,与同行组建了打假同盟并加入了国际打假组织。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与职能部门合作,为他们提供线索和帮助,由此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值得一提的是,其为了实现制假售假的源头治理,还推行了“品质中国”工程,为莆田的代加工和贴牌生产企业打造自主品牌,从根本上实现了品质提升,堵住了制假的源点。

  其他电商企业的努力也大同小异,整体来说,随着电子商务的井喷式发展,假货率占整个销售额的比率在不断下降,电子商务的品质形象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同,也因消费热情的不断上涨,而创造了电子商务和双11的天量销售成绩。若未能看到大流和主流,从全局角度和视野去看待问题,那么标签化的结论都有失偏颇,甚至带有某种情绪化偏见。

  近年来,关于职业打假人的合法与合理性一直饱受争议。不可否认,职业打假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对制假售假的行为,确实带来了一定的作用。不过当职业打假在整个体系之中,占据了主流而不是少数,那么则说明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并不高。如何将职业打假的“自利化”转向为“公共化”,则是打假升级的需要,也是对职业打假人重新定位的前提。作为“国家打假机制不作为下诞生的畸形产业”,职业打假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其合法与非法也往往一线之间,取决于打假人的自我操守。尤其是部分人“恶意打假”的行为,对整个群体的形象都是一种损害,让群体存在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基于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中第二条最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将不再受保护。规定引发了消费领域的极大关注,这是自1994年消法实施后首次从法律层面上就争论20年之久的“知假买假”问题进行明确。从某种意义讲,给职业打假群体一个重新的定位,不再基于消费安全的角度进行单向度的思考,其实是社会进步的必然。

  在这种大背景下,对于职业打假者而言,恪守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就十分重要,尤其是知名的职业打假人,在作出结论和引导舆论方面,更应客观而慎重。若是定下标签化的结论,未能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问题,那么其面临的处境或如整个行业一样尴尬,并因为撕裂之语而引发社会对立。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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