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约谈是为电商“打预防针”

2016年11月09日 11:36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7日,国家工商总局召集京东商城、百度、亚马逊中国、当当网、聚美优品、国美在线、1号店、携程网、苏宁易购、同程网、阿里巴巴、蘑菇街、贝贝网、腾讯、唯品会15家网络经营企业,召开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对网络企业加强自治,规范网络促销活动提出要求。(11月8日《央视网》)

  双11作为光棍节,已经变成“电商节”,电商狂欢在这一天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电商赚得昏天黑地,马云等电商巨头笑得合不拢嘴。但是,随着电商快速发展,行业准入门槛模糊,监管能力有限,电商行业问题越来越,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双11期间问题集中爆发,因此,消费者陪电商“狂欢”24小时以后,发现问题多多,马上就后悔了。

  比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冲击网络市场信用体系、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不够规范、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设置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知情权、先涨价再打折、虚构交易、平台成交量、成交额等问题突出,部分消费者成为“狂欢节”的受害者,后悔不迭。

  电商作为新兴行业,是一个由不规范到逐步规范的过程,存在问题是发展过程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是,如果老问题迟迟不能解决,或者换一副马甲又出来欺骗消费者,对电商而言,是在老回头路,会使消费者对电商丧失信心,这不仅是消费者的损失,也是电商的损失,对谁都不好。所以,电商要有自我净化能力,自我约束行业不规范行为,才能长久,或者说获得更好的发展。

  政府部门及时提醒电商巨头,指出存在的问题,告诫电商加强行业自律,是对电商的爱护,电商要识好歹,把政府部门的“好言相劝”铭记在心,采取有效措施堵住自家的“漏洞”,规范管理和服务,也不枉政府部门的“苦口婆心”,同时,对电商自身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因为管理水平提升,消费者体验更好,服务更优质,就会成为行业中的优胜者,这不正是电商的价值追求吗?反之也成立。

  而且,当消费者吃过亏、上过当以后,也学乖了,同时,随着消费者的法治意识不为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维权能力也提升了,电商如果“欺负”消费者,相信,消费者不会善罢甘休。当电商不停地惹上负面新闻,成为媒体“关注”的对象,必将成为电商平台前进的阻力。

  再者,政府部门已经提前“打招呼”,而电商如果不以为意,或者过于自信,却没有实实在在的对应措施,结果,平台下的“小妖怪”兴风作浪,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抹黑平台,而监管部门也不会轻易放过,到那时后悔就晚了。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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