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受约束的权力

2016年11月09日 09:23   来源:法制日报   □ 林 鸿

  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受约束的权力,既会滋生腐败,也会戕害良性的政治生态,败坏社会风气。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强调,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则是进一步细化落实了会议的要求。

  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我们党不论从性质、宗旨还是历史使命来看,都必须始终明白权力来源于人民,也必须服务于人民。正是凭借着为人民服务的执著追求和加强制约的自我完善,我们取得了革命和建设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着复杂的社会形势以及观念上的冲击和物质的诱惑,一些党员干部没有经得起考验,世界观变质,权力观异化,人生观扭曲,一步一步陷入腐败的泥沼,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进一步加强权力制约不仅是“打老虎”“抓苍蝇”等反腐败的需要,而且更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为政行为。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因此,加强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行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兴衰。从这个意义上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角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的全面制约,意义深远。

  首先,全会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法律法规。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至此,形成了由《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共同构成的一整套体系。

  其次,全会更加注重发挥党内监督作用。严明党的纪律是高悬于党内干部头上的“紧箍咒”,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就此来说,全会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为重点。同时,在范围上,既有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又有党委(党组)的监督,更有纪委和普通党员的监督。此外,制度建设上有很多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创新,如要建立完善党内谈话制度、巡视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等。这些内容总结了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也继承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

  最后,全会进一步强调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要相结合。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此外,还规范了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在监督工作中如何进行工作衔接等具体内容。这不仅增加了监督的实效性,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监督的合力,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没有不受约束的权力,这是治国理政的公理,更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的号角。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不仅要深入学习会议精神,而且更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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