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须建立常态化退出机制

2016年11月09日 07: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曹中铭

  虽然退市机制还不完善,并且时常遭遇诟病,但沪深股市上市公司退市,至少是有章可循的。然而,新三板公司如果退市,情形则完全不一样,新三板还没有建立常态化的退市机制。毫无疑问,这是新三板制度建设的一大短板。

  2013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不过356家,到2014年底即达到1572家,而到了2015年末,挂牌企业数量飙升至5129家,而截至今年9月30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9122家。数据表明,这几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出现暴涨态势。

  与目前沪深股市3054家上市公司相比,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已经走在了“前头”。不过,新三板制度建设却任重道远。比如,因为没有推出退市机制,新三板公司退市或挂牌显得杂乱无章。

  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今,新三板摘牌企业数量共有63家(包括老三板),其中发生在2012年及之前的有8家,发生在2014年的有16家,发生在2015年的有13家,2016年至今有26家。总体而言,新三板摘牌数量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就今年而言,相关企业摘牌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有因“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主动摘牌的;有因自身经营出现问题主动申请摘牌的;有因被沪深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摘牌的;有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而被强制摘牌的;也有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主动申请摘牌的。整体而言,除了被上市公司并购外,其它新三板挂牌企业摘牌的主要原因都出在企业自身。

  今年除了上述26家企业已从新三板摘牌外,另外还有8家企业已经发布了申请摘牌的公告,在今年剩下的几个月时间里,或许还有新三板公司申请摘牌。即使从目前的情形看,今年新三板摘牌公司亦不是小数目。

  众多挂牌企业弃新三板而逃,实际上说明了新三板本身的吸引力不足,从侧面也说明了新三板准入门槛问题。比如,某些企业摘牌的主要原因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这在A股市场是非常罕见的,但却在新三板变得常见,背后则是挂牌企业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

  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相关股份是可以流通的,这也意味着,一旦相关企业主动摘牌,买进其股份的投资者或将产生严重的损失。而如何保护这些投资者的利益,是新三板摘牌公司必须面对的话题。笔者以为,对于摘牌的企业,应该建立起股份回购制度。由相关企业以相应的价格回购投资者手中的股份,如此才能保护这些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新三板回购机制的建立,也将对欲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形成一种震慑作用。盲目挂牌新三板,或将付出严重的代价。

  当然,基于新三板挂牌企业退市的无序乱象,建立新三板常态化的退市机制已变得时不我待。什么情形下挂牌企业应该退市或摘牌,该走怎样的程序,投资者利益如何保护等,显然都是退市机制不容回避的问题。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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