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成了击穿大凉山地区伪慈善志愿者群体的一枚“穿甲弹”。视频中,两名男子在快手直播平台上直播做慈善,安排凉山州某村村民站成两排,随后直播给村民发钱,而在直播结束后,这些人又从村民手中把钱拿回来。事后,发钱男子承认,先发钱拍视频,拍完后再收回来,确实是自己所为,目的是为了增加粉丝数和观看量,让“粉丝多刷礼物”。(11月6日《成都商报》)
虽然说做慈善是不求回报的,但网络主播做慈善展示给粉丝观看,达到涨粉丝的目的,这也无可厚非,无伤慈善精神,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位做慈善的普通人都是圣人。然而,网络主播直播“伪慈善”来吸引粉丝,以及骗取粉丝刷更多礼物给自己,这种行为就很让人不齿。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还触犯了国法,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主播直播“伪慈善”,主要目的是为了骗取粉丝送可以折现为货币的网络礼物,这在本质上已经涉嫌诈骗犯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传唤了当事人,我们也期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事实上,目前骗捐、诈捐以及以捐款为名的骗局越来越多,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只有以诈骗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才能遏制各类网络慈善骗局。
对于这种发完钱又立即收回的“伪慈善”行为,如果不是参与其中的当事人出来揭露,外人很难知道实情。因为受捐者终究是拿到了一定的演出费用,主动揭露的可能性不太大。更何况受捐者大多是接触不到网络和媒体的贫困山区群众,即便对于这种“伪慈善”不满,也没有渠道可以诉说。换句话说,对于此类网络主播直播“伪慈善”行为,监督是道难题。笔者以为,在这种情况下,要净化直播行业,彻底杜绝“伪慈善”之类的骗局,低成本的方式是对直播平台“一刀切”,禁止网络主播直播慈善行为;高成本的方式是让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共同为直播“伪慈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倒逼直播平台对直播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不管选择何种方式,都是直播平台落实《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基本责任要求。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