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力促全球气候治理大步向前

2016年11月04日 07:1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巴黎协定》就从达成到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展示了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巴黎协定》的正式生效,体现出各国在全球治理中秉持加强协调沟通、最大程度凝聚共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中国以身垂范,用实际行动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努力前行。在即将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第22次缔约国大会上,各国应当继续发扬协商沟通精神,为人类共同的家园提供安全保护

  11月4日,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将正式生效。这一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在人类气候治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展示了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

  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截至今年11月1日,共有92个缔约方批准了《巴黎协定》,其温室气体排放已占全球总量的65.82%。按照规定,当至少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签署并批准加入,且其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占全球总量的55%以上时,《巴黎协定》才会生效。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巴黎协定》从达成到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样的速度在人类全球治理和应对共同挑战的实践中实属罕见。《巴黎协定》的正式生效,体现出各国在全球治理中秉持加强协调沟通、最大程度凝聚共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中国作为这一原则的推动者和实施者,以身垂范,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和全球气候治理的大步向前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在巴黎气候大会召开之前,中国就以实际行动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努力前行。中国根据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际责任,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其中具体的指标十分突出,如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等等。中国将这些指标写入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充分表明中国减排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中国国家政策文件中也纳入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容,比如,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单位GDP能源消耗年均累计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年均累计下降18%”的目标。

  在《巴黎协定》沟通签署过程中,中国与美国、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保持密切沟通协调,通过“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等谈判集团,加强了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团结与合作,为推动达成具有历史意义的《巴黎协定》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巴黎协定》生效进程中,中国行动也作出了贡献。9月初,中美两国领导人在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期间,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了批准文书。此后,欧盟、巴西、印度等重要经济体相继批准。在本届G20峰会上,中国积极推动峰会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行动计划,实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得以突出,这也成为杭州峰会的关键性成果之一。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之中,中国从未放松对自身的要求。11月1日公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6年报告》显示,中国积极采取强有力政策行动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比如,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所提出的11.4%的目标。这些进展,充分彰显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行动力。

  再过几天,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第22次缔约国大会就将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这次气候大会是《巴黎协定》生效后的第一次缔约国大会。各国将谈判落实《巴黎协定》规定的各项任务,提出规划安排;督促各国落实202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承诺。马拉喀什会议将在公约原则和规定的指导下,落实各国的自主行动。各国应当继续发扬协商沟通精神,为全球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稳定框架,为人类共同的家园提供安全保护。(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郭 言)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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