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校园贷,光打击是不够的

2016年10月20日 08:27   来源:北京晚报   张 丽

  10月18日,新文化报报道,该报记者接到一名大学生的电话。打电话者自称长春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一新生,通过校园内的借贷广告,借了一万块钱,结果晚还6天,借贷公司让其还4.2万元。他在电话里表示了自杀的意图,并希望能够用自己的经历提醒后来者不要上当受骗。

  看到这样的消息,唏嘘之余,年长的人会想起旧社会万恶的高利贷以及其背后的黑社会,年轻一点的恐怕会惊觉这样的广告其实在身边俯拾皆是,屡见不鲜,只不过或是因为警惕,或是因为自己不是目标人群,所以一直没有中招。据京华时报报道,半年来,经媒体曝光的大学生因“校园贷”出问题的13起案件中,涉及大学生人数500余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比较典型的案例包括:今年3月9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4级学生郑德幸因迷恋赌球,利用28名同学的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借贷从十几家贷款公司贷款58.95万元,因经济压力巨大无力偿还,选择跳楼自杀。6月份,校园贷曝出“裸条”借贷,女大学生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则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10月初,湖南文理学院大四学生黄帅借用18名大学生个人信息贷款50余万事发。同月10日,洛阳理工学院学生张某借用60余名同学的个人信息贷款百余万后休学。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商会秘书长张国栋称,校园贷从2014年开始兴起。该产品之所以能出现,还是因为有市场需求。目前,整个互联网金融是小额分散的形式,很多都是信用贷,如贷款者未能如期还款,逾期的利息将越滚越大。

  其实,从校园贷有野蛮生长的苗头开始,就已经有不少金融业内人士呼吁过要严格管理。后来,女生“裸条”借贷的事情引发了很大的关注,各方面都已经对此非常重视。今年4月,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随后,地方监管政策陆续出台。8月中旬,重庆市金融办、市教委、银监局联合发文,给校园网贷列出八项负面清单,包括提高学生贷款的发放门槛、不得直接向学生提供现金贷款、不得变相发放高利贷等。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出自律倡议,除要求校园贷平台做到风险提示、借款学生审核,还强调了对借款用途的审核。在8月底举行的网贷监管细则发布会上,银监会发言人强调:“对校园网贷采取五字整治方针:停、转、整、教、引”。

  但是,在如此力度的管控之下,为何不良校园贷的幽灵依然在校园游荡?这只能证明这方面的需求还是很旺盛的,而来自正规渠道的供给严重不足,所以才给了一些骗子和高利贷者可乘之机。的确,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难以辨别和防范风险,所以有专家建议对校园贷一刀切地予以根除。但,永远保护大学生不面对借贷这种金融手段,不了解财务运作方式就正确吗?他们出了校门怎么办?该面对的,迟早都要来。与其如此,倒不如银行业、学校及双方的上级管理部门一起好好做研究,推出校园贷的“良币”,服务于真正有创业、创新需求的大学生。当然,对那些借贷、骗贷来赌博、炫耀性消费的学生,还是要多做批评、治病救人。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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