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应避免源头责任失守

2016年09月09日 09:41   来源:长沙晚报   刘建国

  继深圳之后,广州也开始对校园贷款展开专项检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获悉,该协会已经下发《关于规范校园网贷借贷业务的通知》,将配合广州市监管部门对校园网贷行为进行整治和查处。然而,记者连日走访却发现,以往高调的校园贷在开学季悄然玩起了“隐身”。(9月8日《羊城晚报》) 

  如今,各大高校校园里的网贷乱象并不少见,其不仅对学生消费观造成误导,而且严重影响了校园秩序。尤其是,一些大学生对网贷缺乏正确客观的认识,从而深陷借贷泥沼中。应该说,仅仅依赖于学生的自律和警醒,恐怕很难让学生认识到校园贷的危害。因此,有必要挖掘责任源头,从源头上堵住校园贷乱象滋生的渠道。

  众所周知,当前的校园贷平台,处于网络空间中,具有虚拟属性。现实语境下的贷款模式,主要是银行、企业贷款等,需要衡量借贷人的借贷能力、偿还能力,同时需要签字、捺手印进行确认。而校园网贷的流程则主要依赖于形式性审查,不仅忽略了大学生的借贷偿还能力,而且合同的签订主要依赖于将个人信息上传网络。那么,在这种模式下,就易使大学生陷入认识误区,无法正确认识借贷行为的性质,从而滋生诸多乱象。

  当前,一些大学生缺乏理性的消费心态,而校园贷则故意“高估”了大学生的还贷能力,仅仅停留于形式层面的审查,忽略了大学生的消费现实情况。校园贷平台虽然因此可以牟取暴利,但使大学生面临权益被损害的危险。校园贷平台的疯狂,正是抓住了大学生这一消费群体的心理特点,引诱大学生“愿者上钩”。尤其令人忧虑的是,有的校园贷平台缺乏外部的有效监管和约束,特别是在借贷合同签订、利息约定等关键环节中,有的甚至处于监管和约束盲区,使之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倘若仅仅依赖于网贷平台的自律和警醒,而缺乏外部力量的监督和制约,恐怕难以遏止网贷平台非法盈利的冲动。从这个方面而言,如何强化制度性设计,构建和完善网贷平台的监管制约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比如说,对开展校园贷的网贷平台应采取准入许可,硬性规定放贷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结合大学生个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对大学生群体划定放贷“红线”。再比如,强化网贷平台的审查义务,由之前的形式审查变为实质审查,倒逼网贷平台合法有序经营等。

  可见,面对校园贷乱象,不能仅仅依赖于大学生认知能力的提升,而是应该找准责任源头,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和补强。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对症下药,将校园贷纳入有序化、规范化监管轨道,从而避免校园贷乱象出现和泛滥。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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