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要通过网络执行等手段遏制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更需要完善体制机制,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为破解“执行难”问题,最高法开展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大型网络直播活动,将在全国法院系统每月选取1—2件执行案件,让全社会全程见证和监督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通过全民直击,让“老赖”无所遁形。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最高法通过网络直播,对“老赖”形成舆论压力,有助于他们主动执行司法判决。不过,单纯通过每月一两件的网络直播,作用还是有限的,要破解执行难问题,还需综合施策。
正如最高法负责人前几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时所指出的,执行难问题的形成,绝对不仅仅是“老赖”们故意逃避执行的问题,还存在诸多深层次的原因。比如,有的法院执行人员不仅不积极执行生效判决,对债权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及时调查,对查明的财产不及时控制;有的地方法院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仍然存在,对外地胜诉当事人的执行申请消极怠慢甚至违规阻挠;有的法院在执行涉及党政机关、大型企业的判决时存在畏难情绪;还有的判决书本身就为执行难埋下了伏笔,等等。
可见,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要通过网络执行等手段遏制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更需要完善体制机制,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首先,要着力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打铁还须自身硬,破解执行难问题先要解决各级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加快执行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建立健全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机制、健全执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执行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执行程序的各环节进行无缝隙监控,坚决杜绝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
其次,要完善规避执行反制机制。对各类规避执行的行为,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反制措施,尤其是要尽快从根本上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同时,也要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甄别认定机制,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
再次,司法实践证明,执行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判环节打下了什么样的基础。因此,必须重视审判环节的管理。在审判环节不仅应考虑如何将案件审结,还应考虑审理的结果能否执行到位。在当前的执行实践中,因执行依据不明确而无法执行和因审判工作不到位而难以执行的情形不在少数,主要原因就在于审判与执行“两张皮”,因此,在审判过程中融入执行思维也非常重要。
另外,法律的完善对破解执行难题也非常关键。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重点完善执行中财产调查、豁免执行的财产范围、执行过程中的救济、对法院执行的监督等内容,以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