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音近“难受想哭”而走红的网络热词“蓝瘦香菇”让网友们纷纷大开脑洞,表情包随之横空出世,然而国内一家公司“下手”更快,已经将“蓝瘦香菇”抢注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庞杂,既有器材生产,又有工程、贸易等。网友纷纷调侃称,以后该公司前台接电话怕是会说“您好,蓝瘦香菇。”(10月16日《光明日报》)
这两天,“蓝瘦香菇”(难受想哭)确实在朋友圈刷屏,一个失恋小伙的“蓝瘦香菇”,竟变成一场莫名的网络狂欢,让网友们以此即诙谐又不失沉重地宣泄情绪。在商标或公司抢注网络热词成为风气的今天,“蓝瘦香菇”被抢注成公司,是不难预料的。联想到最近一两个月流行的“洪荒之力”、“赚他一个亿”等都已被抢注为商标或公司,笔者想问的是,后来者到底有没有必要去跟这种抢注网络热词的风?
笔者承认,商标或公司名称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个好的商标或公司名称,不仅便于消费者记忆,促进消费或购买,还能更好更迅速地传播,有效节约宣传成本。总之,好的商标或公司名称能给自身品牌增加附加值。故而长期以来,追求一个新颖、独特、吸引眼球的商标或公司名称,成为不少企业或个人的惯常做法,他们甚至热衷于使用网络热词做商标或公司名称,看重的正是热词在公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不过,绝大部分网络热词热得快,冷得也快,未必经得起时间检验。网络热词是一种快餐文化,不少热词“忽如一夜春风来”,短短几天热遍网络,往往又容易很快过气,谁都无法阻止它们消失,就像谁都无法阻止其突然流行一样。而企业的商标和名称却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形象标志和无形资产,从长远看,使用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商标或名称才是最优选择。企业总不能随着网络热词的变更而更换商标或名称吧?
商标或公司名称除要经得起时间检验,还要考量是否具有独创性、显著性。具有独创性的商标或名称才具有辨识度。据媒体不统计,截至今年9月9日,全国各地已有近30家企业将“洪荒之力”注册为公司名,这么多公司都叫“洪荒之力”,还有多少辨识度?商标或公司名称的显著性是指要与企业文化、产品特色、商品用途等贴近,不顾提供什么服务或产品都叫“蓝瘦香菇”也不妥当,难以传达一个企业的灵魂。
从实际效果看,抢注网络热词作商标或公司名称,对提高企业知名度、影响力、市场接受度不会产生现实影响。如今的消费者大多比较理性,最看重企业的良好信誉、产品质量、价格优势。六年前,“给力”一词成亿万网民的口头禅,某乳企成功注册“给力”商标,现在该乳企的市场表现不见得有多给力。网络热词做商标或公司名称不会影响消费选择,还是别急功近利为好,否则到头来真的要“难受想哭”了。(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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