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关系改革发展稳定,而且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十三五”时期这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要坚持共享发展,进一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十三五”时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起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医疗、教育、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现实问题入手,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就业保持总体稳定,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改革发展成果正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同时也应看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系统、艰巨、复杂的工程。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十三五”时期就是这样的新起点。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未来5年是我们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重要时期。为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这一新的目标要求,并就“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作出战略部署;“十三五”规划纲要对今后5年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明确指出: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在新起点上保障和改善民生,应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其重点在农村地区。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举全国之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一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提高扶贫实效。二是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持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扶贫投入力度,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三是完善扶贫脱贫扶持政策,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创新各类扶贫模式及其考评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提高教育质量。教育关乎千家万户,关系每个人的发展和未来。提高教育质量,就是“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办好特殊教育,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为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优化教育结构体系,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快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
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实现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就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每个人的创业服务平台。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消除身份和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各类就业信息开放共享。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收入差距。收入是民生之源。收入差距拉大,不利于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收入差距缩小和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的目标。从总体上看,必须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为此,应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健全针对困难群体的动态社会保障兜底机制;增加财政的民生支出,把公共资源出让收益更多用于民生保障,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坚强后盾。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健全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人民“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央政治局今年8月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应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改革医保管理和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医保基金可持续平衡。调整优化健康服务体系,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以人口战略、生育政策、就业制度、养老服务、社保体系、健康保障、人才培养、环境支持、社会参与等为支撑的人口老龄化应对体系。为此,应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同时,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做好优生优育的全程服务,注重家庭发展,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综合应对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大龄劳动力就业能力。
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一方面,经济发展是前提,是一切发展的物质基础,改善民生必须建立在稳固的经济基础和现实的国家财力之上。这意味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从客观条件出发,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办来逐步实现,而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水平“开空头支票”、设定过高的福利目标。另一方面,民生改善是经济发展的“指南针”,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所在。如果经济发展不能回应人民期待,不能让群众得到实际利益,就会失去意义。必须通过各种制度安排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保障劳动者参与发展过程、分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还应认识到,只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改善民生就不仅不会妨碍经济发展,而且会促进经济更好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改善民生,既能有效解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调动人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又能增强人们的消费能力、释放人们的消费潜力进而拉动内需,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在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我们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夯实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又要通过改善人民生活、扩大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