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政府回应群众关切,不仅是回答问题

2016年09月27日 15:36   来源:人民网   黄福特

  “老百姓的事是天大的事!”“认真对待好、妥善处理好群众网上诉求,既是工作方法,也是基本要求,更是政治责任。”……回应群众关切,是政府的责任,群众的关切为政府的施政施策提供了方向,使政府能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回应关切本身是一种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是一个政府密切联系群众,树立威信和权威的重要过程,在网民与政府的一问一答、一求一应之间,二者建立了相互的信任与依赖,政府的工作只因更贴近群众而更接地气,更得民心;群众也因得到了政府的帮助解决了困难获得了安全感。回应关切不是政府单方面的付出,也是集民智聚民心的过程,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如果将网民称为“草根”,那么网络就是现在的一个“草野”,政府能够在关切中寻找治理良方。回应关切不是简单的回答,是一种互动、一次机遇、一次提升。如何在千千万万社情民意中找到诉求的核心;如何让回应更有力,更能直击民众的心坎;如何看待并利用民众的智慧?这都是新时期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考验。

  哪怕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都应站在群众的角度认真关注,用心解决。今年4月,人民网网友给四川乐山市委书记彭琳留言,咨询乐山某乡镇的拆迁事宜。镇政府回复只因带有“家长”的姿态,被彭琳勒令“重回”。彭琳同时要求市里相关领导亲自协调,立即办理,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追责”,赢得了网友们的掌声。民生无小事,很多在政府看来阶段性、区域性的小事,对于很多普通家庭而言可能是天大的大事。纾解民困需要政府转变观念,换位思考,哪怕是一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都应该站在群众的角度认真关注,用心解决。《地方领导留言板》创办以来,网民留言93万,大至国家战略,小至家长里短,网友的留言应有尽有。然而各级党政机关始终保持认真细致,高度关注,一视同仁,实现超过六成留言有回复,体现了“民生无小事,尽心解民忧”的宗旨。

  让网络回复的每一句话都能转化为群众解决实事的办法或准绳。“符合现有政策的要积极快速解决,没有现有政策支撑的问题应调查研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回应民众关切要不怕麻烦,不怕折腾、不能应付了事,不能装模作样走过场、摆姿态,只选择一些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事情“选择性问政”,要本着解决问题的目标处理问题。曾几何时,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知被多少网民留言吐槽诟病。安徽亳州数次升级网上办事大厅,不仅让群众省去了办事跑腿的周折,更通过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如今一个身份证号、一个组织机构代码,甚至“刷脸”登录,就能办理数千项业务。回应关切的关键不在于“回”,而在于解决问题,围绕问题的解决,有的需要打破旧的格局,创新服务的方式方法。基于这一宗旨,要严厉杜绝回避问题、含糊了事的态度,要让网络回复的每一句话都能转化为群众解决实事的办法或准绳,要做到不避、不躲、不拖,迎着问题上。

  主动发声,思考在前行动在前。网络时代信息瞬息万变,主动发声往往能引导舆论,占据主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网络问政的过程中要打破被动,占据主动,就不能一味地回应,而应当想在网友的前面,做在网友的前面。这首先需要抱以持续解决问题的态度,回应网友关切的同时是不是延伸一下,看看是不是牵扯到别的什么问题,是不是在其他领域也会有类似的情况,如果有话是否能一并解决,切忌头痛治头,脚痛治脚,而应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其次利用网络海量数据和计算能力的优势,将网络平台视作舆情的“气象局”,帮助政府预测未来舆情的变化,提醒政府能够提前适时作出调整,作出安排。要改变对网络问政的狭义理解,回应关切不仅仅是一种意见反馈、问题解决的方式创新,而应当将其作为汇集民意,分析民意,推动决策的重要基础。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小修补”有大关切(今日谈)    2016年08月11日
  • ·面对民意关切不能“强词夺理”    2016年05月16日
  • ·民众重大关切应该及时回应    2015年03月25日
  • ·部长回应社会关切 机制该怎么建    2015年03月24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