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带病提拔”重在强化制度权威

2016年08月30日 15:03   来源:南方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8月29日新华网)

  “为政之道,首在用人。”选人用人问题是最大的政治问题,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党上下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选人用人腐败。然而,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带病提拔”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在一些地方始终“风靡”,严重影响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要抓住管权治吏的要害,严肃查处“用人腐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今年适逢换届年,端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显得更加重要、更加迫切。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首先必须明白干部“带病提拔”产生的原因,找准“病灶”才能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精准“把脉”直击“病灶”。梳理近年来选人用人腐败案例,可以发现,干部“带病提拔”的成因既有制度层面的因素,又有任用环节的问题,还与社会环境、干部自身相关,比如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薄弱、程序执行不严,组织考察流于形式、失察责任追究不到位,西方拜金主义的渗透,“带病干部”缺乏党性修养等等。而在“带病提拔”的诸多成因中,制度层面的问题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病灶”。

  对准“病灶”祛除“病根”。历史及实践证明, 制度才是最根本的反腐力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根治“带病提拔” 痼疾,预防选人用人腐败,归根结底要靠制度来保障,将选人用人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透过十八大以来制度性建设的轨迹,可以发现,中央正在不断扎紧用人制度的“笼子”,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选人用人规章制度。此次,《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出台,更是立足问题导向,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清、考核流于形式、考察走过场、责任追究过软等突出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措施,构筑起科学有效的干部选人用人制度堤坝,给问题干部划定了制度“红线”,给顶风违纪者设定了“高压线”,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有了这样一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综合性、基础性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选人用人工作、防止“带病提拔”就有了总的依据和遵循。

  当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依靠强有力的贯彻落实和执纪监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才能让《意见》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才能彻底拔掉“带病提拔”的“病根”,确保在依法、民主、公开的程序平台上,让“问题官”淘汰出局,让好干部脱颖而出。(南方网顾一娴)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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