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3月份,熔盛重工宣布拟向债权人发行股票以抵消债务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论坛年会上明确提出,可以推出按市场化方式的债转股,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杠杆。4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部分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再次提到“用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从总理上述两次表述中可以看出,推出债转股的目的应当是降杠杆,为企业降杠杆。不久前,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推出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4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49%。在结构上,居民部门债务率约为40%,金融部门债务率约为21%,政府部门债务率约为40%,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率为131%。虽然,中国政府部门债务率并不高,加上中国较高的储蓄率,且较少外债,中国债务可腾挪的空间较大,但是,企业部门债务率高企存在显而易见的风险。
这几个月来,业界对于通过债转股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的讨论还是挺充分的。债转股方式可以快速降低企业债务偿付压力,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有助于平稳快速处理银行不良债务,建立起银企贷款损失共担机制;也有利于减少社会震荡。但是,债转股在化解一种风险的同时也蕴含着另外的风险。首当其冲的是道德风险。通过债转股,把以债务形式存在的企业债务转化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并最终转手给社会投资者,其实质就是债务向社会成员逐层转让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银行尽职管理的责任有可能弱化,产业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去产能”的步伐有可能延缓。债转股在短期内实现企业效益改善的同时,可能会拖慢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和节奏。
而且,对于企业降杠杆,债转股并非唯一途径。李克强总理5月份在湖北考察时指出,探索多种方式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减轻债务负担。实践中,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债务已经取得多年的实践经验,资产重组、资产置换、打包处置等也是常用的手段。目前已经成立4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近30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一些民间资本也开始试水这一领域。另外,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在国内处置企业债务方面不断尝试。根据有关数据,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达到3892.4亿元,占全市场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的47.5%。
此外,本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企业之间债权转股权。”因此,这里必须重点一提的是,“债转股”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是要看企业的发展前景和潜力,对于僵尸企业,就完全没有必要实施债转股。破产清算,坚定出清是对僵尸企业最好的降杠杆和处置方式,也是对社会对经济发展负责任的做法。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