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税收事业发展

2016年08月24日 10:32   来源:人民日报   梅昌新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明确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必将带来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做创新税收的开拓者。创新是税收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建设创新税收,就要深刻认识创新的重要性,把创新摆在推动税收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创新激发旺盛的发展活力。正确认识和处理治税与带队、权力与责任、管理与服务、前台与后台、税种管理与风险管理这五个关系,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不断深化税收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手段措施改革创新,以创新推动税收现代化加速前行。

  做协调税收的推动者。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建设协调税收,就要在助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上积极思考、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收调控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统筹兼顾各项税收工作,巩固优势、补齐短板,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问题上下真功夫,在“落一子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上求新突破,协调推进各方面工作,整体提升税收现代化水平。积极搭建多元沟通交流协作平台,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互动,形成征纳双方、税企之间共同提高、联动协作、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做绿色税收的贡献者。税收工作应有利于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绿色税收,就要运用税收杠杆鼓励节能环保、抵制奢侈浪费,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税务”建设,并通过制度指引、建立配套体系等措施,不断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牢记“两个务必”,坚持低碳节能降耗、提高办公效能的工作思路,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绿色环保理念,积极推进绿色节约型机关建设。

  做开放税收的促进者。开放是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建设开放税收,就要发挥好税收政策的扶持功能和导向作用,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服务,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助力我国企业走出去。同时,坚持以开放促进治理。站在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协调各方推动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将政府相关部门、社会中介、行业协会和税收服务志愿者引入税收治理工作中,拓展税收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推进税收法治和税收共治。坚持以开放促进公平。深化依法行政、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政务公开,让纳税人缴明白税、便捷税、公平税。

  做共享税收的践行者。共享是税收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建设共享税收,就要促进发展成果共享,坚守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科学组织税收收入,为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提供财力保证,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改革红利共享,统筹考虑税收政策落实、税收管理强化、纳税服务优化等工作,全面释放改革红利,更好地调节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国税、地税之间以及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工商、银行、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推进内部外部涉税信息共享,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服务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作者为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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