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洋垃圾”走私
近日,广东边防总队深圳市边防支队侦破一起团伙走私旧服装大案,打掉一个专业走私旧服装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缴旧服装、帆布等549吨,案值约1100万元。
【短评】近年来,“洋垃圾”在我国口岸被查获的事件时有发生。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利益诱惑让一些人想借“洋垃圾”发“洋财”。对于这种现象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尽管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多部有关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但具体到“洋垃圾”流向却规定得很少,更缺乏相应的配套细则,为国内“洋垃圾”监管留下漏洞。为此,应尽快制定出台与废物越境转移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细化、量化法条;应适时调整有关废物进口管理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同时,也要追究顶风作案者的法律责任,加大治理力度。
让“职业打假”在阳光下运行
近日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也被认为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短评】对“职业打假”,不可一棒子打死,而是应防止“职业打假”演变成“私了”,不但无法达到打假的目的,反而助长了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现象。就是要让“职业打假”在阳光下运作。比如,对“职业打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行备案制度;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打假”人的法律与法制观念培训等,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严防污水鱼“游”上餐桌
据报道,北京郊区某个水库水质为劣五类,甚至不能满足工业和农业用水要求,但每天却有不少人在此钓鱼,钓上来的鱼又被鱼贩收走流入市场,危及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短评】在明知水质有害的情况下,一些人还是制造出一条“钓鱼—收购—销售—食用”的利益链条,使“问题鱼”堂而皇之地“游”上百姓餐桌。这警示我们,如果无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再严厉的法律也无法发挥威慑作用。要想斩断“污水鱼”的利益链条,各级水务部门或农业部门应在禁捕区建立更具操作性的管控机制,加强巡查与执法;市场监管机构严把产品来源,启动快速抽样检验体系,尤其要对数量不大的散户鱼做好管控。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