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单位、个人申请取得了含有“银行”、“Bank”字样的商标或预核准单位名称,并将其通过广告牌、互联网、办公场所内横幅标识等方式进行宣传。对此,北京银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利用含有“银行”、“Bank”字样的商标、预核准名称开展金融相关业务宣传的单位、个人,应当给予高度警惕;发现有关单位、个人从事非法集资、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主管机关反映,避免上当受骗。(8月4日《北京日报》)
诚然,在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下,银监局善意提醒消费者当心山寨银行,无疑值得肯定。但是,“叫‘银行’的不一定是银行”,更该提醒谁?笔者认为,银监局更该提醒工商部门!毕竟,商标或预核准单位名称都是由工商部门来完成的。若工商部门不同意,单位、个人就不能取得含有“银行”、“Bank”字样的商标或预核准单位名称,山寨银行也就不会出现了。
其实开办一家银行有不少要求,除了资质审查,还必须设有营业网点,有高低柜台、防弹玻璃、监控摄像以及相应的安保举措等,不是随便一家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就可以开业的,必须经过银监会审批才行。但在网上随机搜索发现,诸如芯片银行、种子银行等带有“银行”字眼的企业还不少。这些山寨银行极易给群众带来严重财产损失。
总而言之,“叫‘银行’的不一定是银行”的提醒,银监部门该提醒广大市民,更该提醒工商部门,在源头上杜绝山寨银行,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岂不是更好?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