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2016年07月19日 08:51   来源:长江日报   杨于泽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定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纪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对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这是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相比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看起来难以量化,做得如何不好评价。但随着问责条例出台,做实的方法、责任以及不做实的后果已在其中。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责任重于泰山,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只有真正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战斗力和号召力,否则这个领导核心就坚强不起来,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也会无形之中被弱化。

  在从严治党方面,我们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反面教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出现这类腐败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纪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通过严肃问责,现在问题得到了纠正,也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

  从严治党,千万不要有无法考核评估的错觉。有些领导干部,抓经济、搞建设有一套,成绩单很靓丽;但可能对从严治党很少研究,没有多少想法。像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类似问题其实不仅不虚,而且非常实在。治党严不严,从一个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上很容易表现出来,人民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问题其实很实。

  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是“牛鼻子”,问责是管党治党的利器。管党治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可以说,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党委,在党委班子成员,但归根到底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问责条例的生命力在于问责。少数地方之所以出现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现在党内法规制度已经形成体系,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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