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在防汛救灾面前要做到“三防”(图)

2016年07月08日 10:56   来源:东方网   倪洋军

  近期,全国多地受强降雨影响,汛情严峻,遭受到了严重的自然灾害,防汛救灾任务艰巨。在灾害面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听从党的指挥和人民召唤,发扬不畏艰险、连续作战的作风,大力弘扬英勇善战、不怕牺牲的“铁军精神”,战斗在第一线,冲锋在最前沿,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检验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但在防汛救灾工作中,依然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思想放松、行动迟缓、擅离岗位,延误了防汛救灾任务落实,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刻警醒。越是危险时刻,越能考验人、锻炼人。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做到“三个防止”。

  防止“思想麻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精神是前进的动力。思想麻痹、精神懈怠,不可能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防汛救灾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无小事,民生大于天。患难之时见真情,危难之处显身手。防汛救灾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工作和事关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民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任何组织、任何人,在这一危难时刻、危急时分,都不允许有丝毫思想上的麻痹和精神上的懈怠,必须高度警惕、极度清醒,坚持做到身入更要心入、在岗更要在位,坚决克服等一等、看一看、缓一缓的错误思想,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如履薄冰的使命感,坚守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坚决防止因近年没有大洪灾而产生麻痹思想,坚决避免因当前大型水利设施比过去完备而产生侥幸心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做好抗击特大洪水的充分准备,力争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防止“责任匮乏”。责任重于泰山。防汛救灾工作,是摆在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全力投入到防汛救灾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坚持落实防汛责任制,本着早动手、早安排的原则,坚持在“防”字上做文章,在“备”字上下功夫,多措并举,严阵以待,筑牢防汛“堤坝”,坚持深入一线、落实到人,对长江干堤和重要的内河堤防、圩区、水库、地质灾害点等关键部位紧盯不放、死看硬守,加强巡堤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出人不出力甚至擅离职守等失职渎职问题的发生,切实把防汛救灾责任抓落实、抓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灾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止“纪律松懈”。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铁的军队,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严明党的纪律,必须严明政治纪律。防汛救灾工作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切实把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值班、巡查、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等工作纪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要加强对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和汛期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追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贻误战机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抗洪救灾资金与物资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对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安全度汛,以铁的纪律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防汛救灾现场,就是战场,容不得半点迟疑和疏忽。为了党和人民的嘱托,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快速有力,措施上科学有效,始终将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做到在防汛救灾现场让党旗飘扬起来、党员身份亮起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不给党组织脸上抹黑,不让老百姓感到心寒。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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