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责思维”不是法治思维

2016年06月22日 07:19   来源:法制日报   胡建淼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我们的领导干部是否敢于直面责任,这无疑是对党性修养的一种考验。

  我无意中发现,现在有一种现象正在悄悄地抬头:谁都愿意说“NO”,谁也不愿说“YES”。你向一位领导或一个主管部门去商谈一件事,除非是法律明文规定必须做使他无法推辞,一般得到的答复总是“NO”,而不是“YES”。慢慢地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因为他们回答“YES”是有责任风险的,而回答“NO”是没有风险的。我们有的人员和部门,只关心自己的责任风险,而不用关心社会的经济发展。同类的现象还有:

  ——医院为病人做一个简单的扁桃体手术,往往要让病人在一张足足写满三页纸的知情书上签字。上面的提示会让你毛骨悚然,吓得尿裤:并发症可能导致死亡,等等。因为写得越严重,万一有事医院的责任就越小。

  ——交警往往尽量限速也不愿放速:一个弯度不大的道路,被限速30码;几乎没有车辆的引桥,限速40码,让你非常弊气地像蜗牛一样地爬行。道路上空空如也,真是浪费。因为发生事故交警是有责任的,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他的工作并不直接相关。

  ——在行政程序中,让公民过度地提供证明,什么“无犯罪记录”“无房证明”“我还活着”“菜刀确实已经丢失”等等……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也是因为:让公民提供证明越多、越难,审批者的责任风险就越小。

  ——层层开会、层层发文有时也是为了规避责任。我只要开了会,检查起来我就是落实了;我只要发了文,就证明我落实了上面的文件,至于实际效果,我可暂且不管。

  ——课题费报销越来越复杂了,连一张出租车发票也要注明哪里上车和哪里下车,由此导致科研人员科研积极性下降与财务管理人员没有关系,而财务管理人员在经费管理上的责任就减轻了。

  ——专家去参加一个部门的论证会,只发200元的一点点“车马费”,还不许发现金,要你提供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和账号。我们银行卡号泄露的风险远高于200元的收益。你的信息泄露及后果与财务部门没关系,而财务部门可以振振有词地说,“我是严格管理”。

  这些现象的背后都隐藏着同一个东西,那就是“规避责任思维”。

  “规避责任思维”不是法治思维。它是一种单向思维,是极端利己主义的外泄。它只以“规避自己的责任”为行为的出发点,而无视国家的大局,不惜严重影响中国的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树立法治思维,我们要敢于向“避责思维”说“NO”!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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