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重视民资保险牌照的社会责任

2016年06月17日 14:11   来源:光明网   朱永华

  从2014年8月保险“新国十条”发布以来,商业保险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面对保险业这一未来十年的“朝阳产业”,各路资本纷纷嗅到了财富味道。一时间各路大佬积极布局保险业,保险牌照成了社会资本“新宠”。据《经济参考报》15日报道:13日晚间,两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将发起设立保险公司。不过,保险业关系国家金融资源的分配和金融安全,保监会对保险市场准入比较慎重,据了解,目前在保监会排队申请牌照的公司近200家。

  平心而论,在国内无论保险业产品定位、服务水平,还是人们的保险意识,与很多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较大的距离。而长期以来,由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保险企业,因体制本身造成的“垄断”和某些难以克服的障碍,也使得保险企业存在竞争意识不强,甚至要依靠行政干预来“拓展市场”的尴尬现象。而所有的这些不足或“短板”,也使得国内保险市场尤其是人寿保险市场存在巨大有待开发的空间。一方面,国有保险业“一家独霸、一潭死水”的状况需要社会资本的融入增添其活力,另一方面,在经济整体处于下行线,巨大有待开发的市场空间和保险业本身存在的丰厚利润,更吸引社会资本的青睐。因此,申请保险牌照出现“排队”状况,本身确实也不值得奇怪。

  对于众多社会资本急于进入保险市场,其目的无非是看中保险业背后巨大的利益空间,尽管相关专家也表示,希望这些跨行业、跨部门流动过来的社会资本,对保险市场和行业发展规律要有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并指出寿险公司要盈利一般需要7年-10年,“股东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把保险当成‘提款机’”。但事实上这样的“温馨提示”不仅起不到太大作用,因为保险业的财富“味道”太浓,越是这样的提醒,越会“刺激”更多社会资本的涌入,尤其对一些实力雄厚,发展前景又接近“天花板”的民营企业,保险业向社会资本开放,无疑给他们选择“转型”和拓展新的市场空间,找到了一片“绿洲”。

  显然,社会资本的涌入,改变了现有保险业的生存格局,市场竞争必然变的更加激烈,而竞争的激烈也必然带来保险产品的更加多元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竞争所带来的辐射效应,也必然带来社会保险意识的提高,给社会带来的“普惠”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保险业关系到国家金融资源分配和金融安全,尤其是其产品的特殊性,也注定保险企业在追求合理效益的同时,必然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社会资本下的“保险牌照”,更应当有社会责任的“含金量”。

  实际上,从我们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金融、理财和保险不仅是未来普通民众的“标配”,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项补充甚至“配套”,对于每位从业人员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都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长期以来,人们对商业保险的信心不足甚至会对某个险种产生质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保险产品的设计“惠民温度不高”,甚至出现欺骗购买和购买容易理赔难的不正常现象。社会资本涌入后的民营保险企业,既有机制灵活普惠于民的优势,同时也难以避免由监管缺位导致诸多乱象出现的可能。而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的教训已经足够深刻,如何避免社会资本涌入后的保险业重蹈“民营医院”的覆辙,非常值得相关方面的认真思考,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保监会对保险市场准入比较慎重也完全可以理解。

  保险业向社会资本开放,既是适应市场的改革必须,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但显然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因此,无论从运行后的监管,还是发展理念乃至保险产品的设计与销售方面,都必须加大社会责任的“含金量”。同时,还需要在完善和保障客户利益的前提下,对民营保险企业实行“准入、准出”。促进保险市场更加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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