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向毛泽东学习“眼睛向下”

2016年06月15日 11:09   来源:东方网   倪洋军

  毛泽东一生重视到群众中、到社会基层去调查研究。1941年,是在毛泽东倡导下全党推行调查研究方法极不寻常的一年。这年3月17日,毛泽东为《农村调查》一书写了第二篇序言。这本书是毛泽东从1927年北伐战争至1934年离开中央苏区这一时期所作农村调查的集子。毛泽东很重视这本心血之作。第二篇序言的重要之处是提出了“眼睛向下”的调查研究方法。他提出:“要了解情况,唯一的方法是向社会作调查,调查社会各阶级的生动情况。”要做这件事,“第一是眼睛向下,不要只是昂首望天。没有眼睛向下的兴趣和决心,是一辈子也不会真正懂得中国的事情的。”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方法以及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前提。调查研究,必须实事求是,全面掌握第一手情况,而不是也不能东张西望、道听途说,必须像毛泽东所强调的那样,要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带着满腔的热忱和求知的渴望,到群众中去,到社会基层去,绝不能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

  “眼睛向下”,是由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做到眼睛向下看、重心往下移,时刻关注群众的疾苦忧患、安危冷暖,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自己融入到群众中间,与群众打成一片,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掌握群众最真实的想法和情况。

  而反观时下,少数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心浮气躁、急功近利,不能沉下心来、静下气来,缺乏“眼睛向下”的决心、勇气、智慧。为人从政圆滑世故、逢迎巴结,只知道围着领导屁股转,胸中只有领导,一切从领导的意图出发,唯上是从;满足于追求个人政绩,热衷于形象工程、面子事业,而不想也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这就导致我们的干部眼睛向上看,腿脚向上跑,而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远。久而久之,“四风”问题便会如影随形,不仅严重伤害群众的感情和利益,而且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高度警醒。

  “眼睛向下”,就是要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思想和理念,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当然,这话说起来容易,而要真正做到位,并非易事。一要有心。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百姓之心为心,凭良心做人做事,真心对待群众,热心服务群众,用心调查研究,悉心考虑问题,耐心处理问题。二要动情。对待人民群众要有真正的鱼水深情和感恩情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视百姓为父母亲人,带着感情与群众交朋友,怀揣真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三要敢当。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必须敢于讲真话、道实情,不做唯唯诺诺的应声虫;敢于当机立断,不做只接受操作指令的机器人;敢于承担责任,不躲清闲,不推责任,更不逃避。只有心到、情到、责任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支持,也才能让群众正眼看你。

  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力量之源也在基层。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是强基固本的必然要求,更是从政为官的素质体现。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争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才能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邓浩)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胡鞍钢:我读毛著五十年    2016年06月14日
  • ·毛泽东重视改作风    2016年05月17日
  • ·西方毛泽东研究的宏观脉络    2016年01月04日
  • ·毛泽东与“愚公移山”的奋斗观    2015年10月19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