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为世界无烟日。5月29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2005-2015年北京市学生人群烟草使用情况报告》,调查覆盖全市2万余名中小学生,结果显示,北京市有超1/4的职高学生在吸烟,吸烟率与成人持平;曾有吸烟经历的职高学生占比超四成。(5月30日《新京报》)
控烟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我国约有5.4亿不吸烟的人群正在遭受二手烟的危害,中小学生吸烟危害之大,更不是危言耸听。中小学生吸烟率越来越高,特别是职高学生吸烟率与成人持平让人无法释怀。如何防止中小学生对香烟产生兴趣,减少未成年烟民,是一件十分紧迫的事情。
今年世界无烟日,我国的活动主题是“拒绝烟草的危害”。为了降低烟草的危害,相关部门想了不少办法,比如,出台控烟措施;再比如,提高烟草税。但是,控烟执法效果并不理想。从理论上讲,提高烟草税可以降低烟草行业利润,也可以减少烟民。但是,烟草企业又把“损失”转移到消费者的头上。而且,提高烟价只对烟瘾不大,戒烟意志强的人管用。多数人不会因为烟价上涨就放弃吸烟。提高烟价除了增加烟民的吸烟成本以外,只会迫使一些经济不宽裕的烟民选择价格低廉、质量低劣的香烟,这不仅不能减少他们的医疗成本,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还会增加他们的健康风险。
“保护下一代”确实刻不容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但是从“职高生吸烟率和成人持平”的沉重现实来看,相关禁令形同虚设,“保护下一代”的工作并没有做好。我认为,在禁止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卖烟方面,国外的经验值得借鉴。如1995年美国香烟管制新措施规定:禁止在学校和学生活动区域设置香烟售卖机;卖烟者应查明顾客确已年过18岁。有的城市出动警车在学校附近巡逻,规定第一次看到青少年吸烟将予以没收并告知校方、家长;第二次则要上专门劝阻吸烟的学习班;第三次则须交付500至1000美元罚款,或去参加社区劳动。加拿大政府实行严格的禁烟法令,18岁以下购买香烟属于非法;父母或其他人令18岁以下儿童购买香烟,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韩国政府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售烟。否则将被罚款1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5.5万元)或者入狱两年。还有的国家与地区在香烟盒上印制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等恐怖图案,让孩子对香烟产生厌恶感、恐怖感,使他们自觉拒烟。
只要真心为孩子下一代健康着想,有关部门创设控烟氛围,删减影视剧吸烟镜头,从形式上学习国外的控烟经验并不困难,控烟难就难在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如何落实呢?在我看来,一方面售烟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不能为了蝇头小利伤害孩子;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明确处罚细则并提高执行力。一旦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甚至拆掉烟包装按“支”出售,就要坚决查处,让经营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与经济代价。在这方面,学校还负有教育与举证责任。
学生吸烟,也与现实生活中大人潜移默化的影响,“烟草影视”的误导有关。孩子们看着大人们吞云吐雾的镜头,他们又怎么不模仿呢?因此,我认为,除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卖烟以外,删减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成年人不在孩子面前吸烟,减少吞云吐雾镜头的误导,避免大人吸烟误导孩子十分重要。大人在私人场合、隐蔽区域抽烟暂且不论,对于司空见惯的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完全应该戴上法律紧箍咒。有报道说,公共场所吸烟现象遭到许多国家立法禁止。比如,英国先后通过五部法令,对所有室内公共场合禁烟,个人违法罚款200英镑,商家违法最高罚款2500英镑。法国各类政府机构、企业办公楼、购物中心、学校、火车站、机场和医院等公共场所均禁止吸烟,每个在上述场所点燃香烟的瘾君子,都将面临罚款。连物业管理者也将面临罚单。我们总谈“与国际接轨”,在控烟方面也应该尽快接轨。
此外,教育者与家长向学生宣传吸烟的危害,转移孩子的兴趣与注意力,并配以制度规范,可以做到。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