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火锅店吸烟被曝光,为何有人叫屈

2016年05月11日 08:39   来源:解放日报   封寿炎

  日前,知名演员文章在禁止吸烟的火锅店包厢内吸烟,其录像视频被媒体曝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希望文章承认错误,求得社会原谅。在舆论压力下,文章官方微博上传了一张写有“I’M SORRY”(对不起)的图片,并写道“接受批评,严于律己”,为在公共场所吸烟一事道歉。

  文章道歉了,却引来更多人为他鸣冤叫屈。文章的粉丝群体到处发帖、跟帖留言,认为文章“被盯上了”“被黑”。还有一些自称并非文章粉丝的人也表示,文章只是在火锅店里吸根烟而已,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没必要小题大做,无限放大。

  很多人认为文章冤枉,主要是觉得在公共场所吸根烟不算什么。尽管从去年6月1日开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就已施行,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但法规跟现实生活还是两个层面的事情。法规白纸黑字,有了明确规定;但现实生活远未达到法规所要求的标准。文章虽是名人,但因为吸了根烟就被媒体曝光,举国皆知,还被要求公开认错道歉,这种处罚有点过度了吧?

  为文章鸣冤叫屈的人,有不少把法规和现实生活视为两个不同的世界。法规是法规,生活是生活。法规有法规的逻辑,生活有生活的逻辑。法规白纸黑字,清晰明确,但现实生活远没有那么清晰明确,而是常常处于一种模糊混沌的状态。

  正因为不少人把法规和生活理解为两回事,他们就认为不应该真拿法规来要求生活,而应该承认和尊重生活本身的逻辑。在生活的逻辑里,跟朋友吃饭时候抽根烟,这似乎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啊,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危害后果,干嘛非要揪着不放呢?

  人的行为选择,其实都是有一定的价值判断排序的。人人都知道生命无价,但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亮着红灯又没有车辆经过的路口,往往还是被方便省时所诱惑,而忽略了本应遵循的安全原则。再如吸烟问题,人人都知道健康可贵,但吸不吸烟,在什么场合吸烟,对一些人来说,往往也成了“跟着感觉走”的事情。

  作为个人,偶尔的任性选择或许未必会带来严重后果,但对于社会来说,再小的概率乘上庞大的人口基数,就意味着必然要付出额外的社会成本,比如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医疗负担等。法律法规的意义,在于按照有利于社会顺畅运行的价值排序,给人们的行为选择提供明确清晰的指导,尽可能避免“跟着感觉走”而须由自己或他人付出的代价。可见,法规的逻辑和生活的逻辑,在尊崇法治观念的社会,本应是融为一体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文章违反法规被舆论批评,谈不上冤枉。

  为文章鸣冤叫屈的人们,还有人认为这是环境使然——“很多人都这么做,不应该只针对文章”。社会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或“明规则”,能够成为排斥法规的挡箭牌吗?当然不能。恰恰相反,改变某种顽固的陋习,更需要法规的强制力量。

  当送烟、敬烟成为社会习俗,吸烟成为“社交潜规则”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就难逃烟草的裹挟性力量,常常身不由己被卷入其中。比如说,送礼收礼,高档香烟都是常用的物品之一。在社交场合,给他人敬烟甚至也逐渐演变为一种基本礼仪。吸烟则成为融入某种社交圈子、社交氛围的必要途径。这种约定俗成的习俗,确实具有强大的裹挟力量,使置身其中的人,很难通过个人力量去逃脱或对抗。

  当一种社会习俗难以通过自身力量改变时,就特别需要外力介入,打破其固有逻辑,才能成功地移风易俗。俗话说,“烟酒不分家”,香烟问题跟酒的问题非常类似。与香烟一样,高档酒也是送礼的重要物品。在社交场合,敬酒、劝酒,以及带有强迫色彩的“灌酒”,可以说比烟草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一系列外力的强力介入,送酒和饮酒存在的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

  首先是“八项规定”等反腐倡廉的规定,使送礼之风、公款吃喝之风遭遇急刹车。其次就是酒驾、醉驾入法入刑,产生强大威慑力,成为打破社会习俗内部逻辑的强大外力。由于法律责任的风险近在眼前,不但驾车者自觉不沾酒水,饭桌上的其他人也很容易体谅,不会强行劝酒,甚至反过来劝阻驾车者不要喝酒。人们对于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心知肚明,但这种思想认识并没能有效改变人们的行为。有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规范,最终成为影响人们具体行为的决定性因素。

  可见,对于控烟工作而言,思想认识、宣传教育虽然重要,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实施,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当法律法规达到一定力度、强度的时候,通过法律手段来移风易俗的效果,就有可能事半功倍了。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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