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企业职工不是“多余人”

2016年05月25日 07:23   来源:长江日报   评论员 杨于泽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部分,国家正在不断加码、重拳治理产能过剩问题,其中一个主要难点是职工转岗分流问题。可能在一些人看来,转岗分流职工是一个大麻烦。而实际上,帮助他们稳妥地转岗分流,是我们社会必须展示的善意,也是我们必须分担的社会责任。

  根据有关部门安排,从2016年开始我国要用3至5年时间,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粗钢去产能目标则是压减1亿至1.5亿吨。仅仅这两个行业,就涉及180万人的饭碗,这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各地采取慎重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的。

  但在“去产能”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只看到人员安置的挑战,还应看到这是产业脱胎换骨的机遇。落后产能撑起了GDP数字,看起来也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但总体上既无效率,也没有真正的就业。数年来我国钢铁、煤炭全行业巨亏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在亏损行业与企业就业,日子也不会好过。“去产能”服务于调结构、换动力的目的,把这件事做好了,增长与就业即在其中。

  现在很多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连年亏损,职工收入低,而且难以为继,他们盼望能有一个“解决方案”。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让3000万职工下了岗。现在国企整体效率仍然较为低下。问题还是出在观念层面。我们是把需要转岗分流的国企职工看作“多余人”、需要养起来的人,低估了他们改变现状的意愿、能力和勇气。

  “去产能”企业职工是一个庞杂的群体,情况各不相同,他们的选择会很不一样。国企是我国技术工人最集中的地方,国企职工通常受到过较系统的技术培训,有一技之长。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中,有些职工可以找到新的用武之地。也会有一些人愿意下海创业,找到一种跟以前大不一样的人生。年纪太大,符合政策的,可以选择内退。从这种意义上说,“去产能”企业职工转岗分流堪称资源的重新配置。

  当然不是说,可以贸然将“去产能”企业职工推向社会,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即便这些职工浑身本领、浑身是胆,重新就业毕竟不会易如反掌。针对“去产能”工作,中央财政安排了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地方和企业应当用好这笔钱,给创业的职工以扶持,让转岗者接受必要的培训。也要给需要托底的老职工以相应的生活保障。现在再就业方向更多,天地广阔,这是“去产能”企业职工的新机遇。

  “去产能”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战略部署,它不是有人担心的做GDP的减法,而是破旧立新之举。退出落后产能之处,正是新经济的生长点。淘汰落后产能等于降能耗,是环境整治的治本之策。职工重新找到用武之地,意味着更好的收入,不排除会有人创业成功。淘汰落后产能,本身就意味着发展。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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