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人民日报刊文称,企业只要装了变压器,即使不用电,也要长期交纳不低的费用。在去产能、降成本的当口,调查53家企业发现,最不满意的就是“变压器基本电费”。而国家电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变压器基本电价”实际上是两部制电价中的一部分,供电公司收取这一费用主要是因为线路和变压器的维护。(5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
企业有企业的愤懑,电网有电网的委屈,就像歌里唱的:“白天不懂夜的黑。”
让我们用最简洁的语言,来回顾一下事件的本源:现实中,供电部门对大工业企业实行的电价制度,将电价分成基本(容量)电价与电度电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电费按用户的最大需量或用户接装设备的最大容量计算,电度电费按用户每月记录的用电量计算。电网公司认为,向这些企业用户供电,需要架设线路,安装变压器,就算企业暂停用电,电网公司也一样需要支出线路的维护费用。因此,用电力企业人员的话说,“即使你不用电,这部分费用也是产生的。就好像卖菜的,就算没人买西红柿,也一样要进货,卖不出去的这部分成本还是由消费者来承担。”
真正的问题在于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容量电价是按照用户的最大需量或变压器的最大容量计算的,如此“就高不就低”,在企业效益好的时候,问题不大;可一旦产能过剩、停产减产成了常态,这个容量电价的正义性就显得比较轻飘了。
第二,电网说,你觉得贵,可以申请降低变压器容量,这样基本电价就降下来了。但问题是,根据现行《供电营业规则》,用户减容,须提前5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同样,如果用户需要暂停电力供应,也须提前5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一年内可以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15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有这些条条框框束缚着,申请降费就成了“第22条军规”。
第三,从常理常情的角度来考量,容量电价在各地收费标准不一、加之电网的运营成本不够透明,“不用电也交钱”难免让人心生疑问。再说,“煤价都跌了这么多了,电价还是没有变,这肯定不合理。”民众的诘问,也不是毫无道理。至于“卖西红柿”的比方,姑且当做个冷笑话吧。卖不出去的西红柿,是不可能让消费者来承担成本的。道理很简单:一是卖西红柿的不止你一家,你保管不善烂在仓库,指望在下一波西红柿定价上狮子大开口,真是“长得帅想得美”?二是各个都按照这个逻辑办事——车主不跑高速也需缴费,因为维护道路需成本;煤气和自来水公司也一样,因为管道不是上帝铺设的……
人民日报的调查,谦抑客气,却呈现了扎实的民意。对于电网运营来说,不能把客气当福气,砌词狡辩、死不改悔。眼下,不少大企业日子不好过,以电价为代表的资源行业改革,当为它们雪中送炭、释压减负。好在根据《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输配电价改革将在2017年全面推开。但愿云谲波诡的“两部制电价”,能在公平正义的框架下,早日找到市场化与公共利益的出口。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