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填补法治洼地

2016年05月18日 09:42   来源:人民日报   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 王 刚

  话题背景:“出租房、要登记、同服务、有协议;建房子、经审批、莫违建、有手续”。在北京市顺义区的每个行政村,都有各具特色的村规民约,既简单好记,又务实好用,成为村民日常活动的重要依循。从2015年开始,顺义区大力推进有“软法”之称的“村规民约”建设,使农村社会治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

  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农村治理法治化是维护这个“基础”和谐稳定的保障。作为首都东北部重点发展新城,顺义虽然实现了农业大区向工业大区、服务业大区的转型,经济总量排北京市第五位、郊区首位,但社会形态和人口构成还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全区61.8万户籍人口中农业人口近26万人,占比达41%,行政村有426个之多,顺义的味道依旧较“农”。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与城市相比,农村的治理环境不一样,农民的诉求不一样,问题成因也不一样。回顾历史,三千多年前,我国农村就形成了一套基于宗族制度的治理体系;时至今日,百条政府条文抵不上“族长”一张嘴巴的现象依然存在。我们的很多村,80%以上的村民是几辈子的亲缘关系,“人治”的色彩还很浓,很多事情不自觉就会出“圈”,甚至逾越法律的底线。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社会越来越开放、流动、多样,农民越来越具有主体意志,一味依赖政府强制管理的治理弊端也愈发凸显。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村村都有难办的事。挤街占道在农村不是什么大问题,却是最不好解决的问题之一。你占两块砖,我多挤一米,路越走越窄,村越建越乱。

  赵全营镇西水泉村决定制定村规民约解决挤街占道问题,讨论各家“散水”多少时,出现了争议。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多次入户征求群众意见,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政策指导。最后经村民会议全票通过,“各家‘散水’切修到60厘米以内”写入西水泉村的村规民约。“我制订、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大家的广泛参与让村规民约有了实效,“软法”变成了“硬规定”,群众都认账,路自然就宽了。

  不仅是挤占街道怎么办,在农村,水怎么用?卫生怎么搞?车怎么停?很多看似家长里短的问题,处理不好都会成为不稳定因素。根据各村发展阶段不同、面临问题不同,我们将环境整治、流动人口管理、文化传承等内容有针对性地纳入村规民约,并建立了动态更新机制。村民遇到实际问题,就能按方抓药,有据可依。

  村规民约要管事,还要能“治心”,我们针对农村特点,强调注重发挥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通过各种风俗“约定”,挖掘和传承优秀文化,把法治意识融入村民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引领社会风尚。

  马坡镇石家营村建了一间“婆媳澡堂”,约定如果儿媳陪着婆婆、孙女陪着奶奶、儿子陪着父亲、孙子陪着爷爷以及陪着邻居家的老人一起前来的沐浴者,实行免费。这既弘扬了孝道文化,又融洽了家庭、邻里关系。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互敬友爱慢慢变成了习惯,即便有些小矛盾,洗个澡就解决了。

  实为先、公为基、善为本。作为农村基层治理的一种创新手段,在各级党组织的推动下,村规民约以柔性的治理方式,配合国家“硬法”,填补了基层农村的法治洼地,发挥了独特作用,使党委政府主张和群众意愿有机结合,也让农村治理法治化变得看得见、摸得着。

  (本报记者 王昊男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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