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在新书《极花》的发布会上,贾平凹的一句“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把自己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有人以此为依据,批评他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有人从作品出发,批判他在《极花》中将乡村凋敝的失落凌驾于女性的不幸之上。采苓子甚至以《贾平凹:一个作家的思想堕落之路》,批评他为拐卖妇女辩护的言论。
事件持续发酵,5月10日,贾平凹接受澎湃新闻采访,并回应称,“我在两难之间写出社会的痛和人性的复杂”“《极花》写的就是拐卖妇女的苦难,批评者是断章取义”(5月10日澎湃新闻网)。
《极花》改编自真实事件,它讲述了女主人公被拐卖到西北小山村后饱经折磨,在获得公安部门解救后却因无法忍受旁人的冷嘲热讽,选择重新回到被拐卖的地方的故事。
在这里,笔者并不想讨论《极花》所蕴含的文学内容和思想倾向,作家用怎样的笔触和感情去描述这样一个悲剧性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命运多舛的女主人公被放置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这些都是文学领域的问题,也是《极花》作为文学作品所带给读者的讨论与思考。
对文学作品的争议,体现出广大读者对文学的重视,以及在文学作品面前所呈现出的积极主动的姿态,这于文学是有益的。
只是,笔者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些针对文学作品的争议何时演变成了对作家本身的质疑与攻击,以至于出现了诸如《贾平凹:一个作家的思想堕落之路》这样点名道姓的批评文章。
文学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存在。文学作品,是作家运用文学的表达手段,所呈现出的对社会现实的把握与思考。就像贾平凹《极花》中所表现的落后凋敝、以拐卖妇女的方式来延续生存的农村社会,它切切实实地存在于现实的生活,存在于不被人问津的某一个角落;它不是作家臆想出来的,相反,它是作家想要呈现出来的另一种现实。
呈现现实和人性中的黑暗与丑恶,对作家来说,是一种沉重的使命。也正因为这种使命感和正义感的存在,才有了作家笔下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现实和一声声呕心沥血的呐喊。
“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贾平凹此语只是在描述书中的现实——书中的村子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着悖论的村子,这是文学中的两难,也是现实中矛盾的映射。
如此,我们又何必把作家的文学话语等同于作家个人的品德,又何必把对文学作品的争议影射到作家本身?
“贾平凹事件”让笔者想起了余华,余华长篇小说《兄弟》中关于性爱的描写也曾带给他“最猛烈的嘲讽”,有读者将小说中粗鄙下流片段归结于余华本身的品性,从而将对作品的批评演化成对作者本身的诋毁。其实,作家写作时的笔触是从角色出发的,情节安排是基于作家本身对现实的理解和表达的需要,就像余华在《兄弟》后记中所说的,“叙述最终统治了写作”。
“就文论事”是我们面对一部文学作品时应该有的态度,文学作品所带给社会的争论和思考,是它本身存在的重要价值。但是,当“就文论事”演化到“就文论人”,当文学表达成为评判作家品性的标准,那作家是否还敢于表达自己眼中的真实?当作家为了“明哲保身”,只能创作屈从于大众的主流文学作品,那文学原有的责任有谁来承担,它的多样性又该怎样保证呢?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