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出现一则贴文称,一位乘客乘飞机从北京到温州,因为自己坐的是经济舱,但由于帮同事拿行李坐了头等舱的摆渡车,需要额外收费,结果,300米左右的距离收费398元。为此,他觉得不合理。(5月10日中国网)
“天价”在中国好像从不缺过市场,这次机场出现的“天价摆渡费”也让人叹为观止,300米的距离收了了398元。对于这种近乎“抢钱”的方式,还需要先找出天价背后的病因。
根据“契约精神”来看,乘客事先知道了价格,自愿接受服务。这存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解释,似乎“天价摆渡”不是问题。但是,仅仅是双方自愿,就能够不去反思背后出现的市场混乱现象吗?
首先可以确定的事情是,300米的距离收取398元,这样的定价模式相当的高。而用摆渡车进行接送,其实成本并不高。换句话说,这样的摆渡其实是一种行业暴利。与其说是双方自愿,不如追问这样的定价是否合理,或者说,是否存在“明码宰客”的行为?
机场作为一个特殊场所,里面的“天价”商品和服务可谓是琳琅满目。“天价打印”、“天价面”再到这次的“天价摆渡”无不透露出一种垄断式经营。因为垄断,让乘客无法有多样的选择,就让天价变得见怪不怪了。当乘客没有更多选择权力的时候,自然就只有“自愿”挨宰了。与其说这是自愿,倒不如说是选择权的丧失。所以,改变机场的垄断式经营,加入更多的竞争,才能让价格趋于合理。
而退一步讲,服务公司之所以价格定的高,归根结底还是成本太高。我们只看到了收取高额服务费的公司,却没有看到机场也是高额服务费用的帮凶。机场的“准入费”太高,变相的剥削了乘客利益。
当然,这次天价摆渡再度暴露出了一个问题,就是监管方“失语”。天价摆渡费是否合理,最有说话的权力并非乘客和服务公司,而是第三方的监管机构。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听到监管的声音,也没有看到监管方的态度。这显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监管方,机场的摆渡也应该属于一种市场行为,却没有合理的监管,又怎么不给人一种漫天要价的猜想?正是监管的失职,才造成了这样尴尬的事情发生。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