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重庆杨家坪步行街一搭建的流动书店内全场图书每斤售价为18元人民币,吸引不少市民选购。(5月2日中国新闻网)
大大的红招牌上面写着:“全场图书18元一斤”。临时书摊的这一宣传广告引得不少市民驻足停留。在习惯于蔬菜、水果等日常副食品论斤卖的状况下,没想到被称为“精神食粮”的书籍也开始按斤称,论斤卖了。这不禁让人思考“书论斤卖”是为全民阅读打造平价阅读,还是当前文化产品如同“菜篮子”一样丰富让书商急于出手。
在我国大力提倡“全民阅读”的氛围之下,打造“书香社会”成为社会广泛共识。这既使文化产业的创作与经营迎来“春天”,又使社会民众增智、涨识,是一件利国利民的益事。倡导“全民阅读”意在将优秀的文化产品向大众推广普及,而并非贱卖兜售。依笔者看,无论是文化产品的创造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该将优秀的文化产品奉为珍宝,保持文化产品纯粹的本质,避免过度商业化,适当保持文化产品的几分“高姿态”,才不至于让书籍沦落到“论斤卖”的“寒酸”。
看到“书论斤卖”的现象,笔者相信大多数作者的心里不会好受。自己辛辛苦苦,一字一句的成果,到头来没有被放到雅致的展台前供读者赏析,而是如同萝卜、白菜一样,被读者挑来捡去,哪个人心理会是滋味呢?毕竟每个敬业的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如同左迁一样创造“洛阳纸贵”的佳话,而不是靠纯商业行为兜售销量,因为创作需要被尊重,作者更需要被尊重。
商场上的经营者,关注产品的销售情况,注重商业利润本无可厚非,但文化产品的经营者,不能仅仅将文化产品等同于商品,进行贩卖,更不能同于小商小贩,要具备自己经营的格调与品位,也就是儒商范儿。想吸引读者的购买,不能一味地算计读者的“口袋”,打价格心理战。虽然可能获得短期利润,但有贱卖文化之嫌。要想取得长期回报,经营者应避免短视经营模式,通过开展“读书会”“书友会”等积极有益的读书创意活动,赢得读者的支持与青睐,才是文化经营的不二法门。
作为文化产品的受益者,读者应该尊重文化产品,尊重文化产品的创作者,从而使社会形成爱读书、读好书的氛围,带动社会整体进步。
“书论斤卖”绝不是推广“全民阅读”的一剂良方。要形成全民阅读的氛围,还需要有更多笔耕不辍的创作者,更好的文化产品,更尊重文化的社会。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