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是社会治理的进步

2016年04月30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萧仲文认为,社会管理不能因循守旧,应该适时作出调整。放眼当下,城市里的“外乡人”中超半数是农民或农民的子孙后代。这种现象表明,城乡互通无碍,区分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对现实管理已无太多意义,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籍区分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管理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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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上海近日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目前中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已达29个。梳理各地方案可见,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不少地区降低了落户门槛,放宽了落户条件。(4月29日中新网)

  户籍制度自创建以来,就有农业户籍与非农业户籍之分。从当时的状况来看,这利于政府管理,方便群众利益分类分配,是一项顺应时代需要的举措。

  改革开放后,城乡之间人口流动频繁,尤其是有大量农民流入城市谋发展,城市建设留下他们深深的烙印。有些农民靠本事在城市里发家致富,甚至买车买房,却被困在“农业”户籍的围墙中。他们甚至他们的子孙后代都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等待遇,加剧城乡两级分化。

  笔者以为,社会管理不能因循守旧,应该适时作出调整。譬如计划经济时代的“粮票”,改革开放后一段时期内仍被延续,使得转接关系的办理复杂而繁琐,很不便于人才流动,后来随着粮食供给水平的提高而被废止。

  放眼当下,城市里的“外乡人”中超半数是农民或农民的子孙后代,农村里则多是老弱病残及少部分青壮年。这种现象表明,城乡互通无碍,区分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对现实管理已无太多意义,反而可能成为新型社会管理的障碍。户籍管理要便民利民,就必须改革创新。

  所以,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籍区分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管理的进步。接下来,有关部门需要拿出更多精力做实户籍改革后的系列管理制度建设,尤其在户籍无差别化后,如何确保实现城乡居民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等公民待遇的再平衡,是首要课题。各项配套制度逐步完善,消除城乡差别这项艰巨的工作将迈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中国经济网网友 萧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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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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