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消息,与2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8个,上涨的城市有62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5.4%,最低为下降0.7%。与上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9个,上涨的城市有40个,持平的城市有1个;3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62.5%,最低为下降3.8%。其中绝大部分城市二手房价格也都呈上涨趋势。
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靓人业绩,确实来之不易,有各级政府楼市去库存付出的艰辛努力,也有一二线大城市购房消费者付出的“真金白银”,在这里应为各级政府在楼市去库存中出台的各种有力政策措施点赞,也为民众尤其农民朋友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救市”活动给予褒奖。因为,没有各级政府楼市去库存的坚强政策措施和广大购房者的“慷慨解囊”,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不可能直线飙红。
同时,要看到70个大中城市房价呈上涨趋势,释放了多种积极经济因素:一是民众及世界各界担心中国房地产“硬着陆”风险暂时已经消除,楼市回暖迹象得到进一步巩固,房地产不会成为立即拖跨中国经济增长的“包袱”;二是楼市去库存释放出较大潜力,为房地产结构调整和优化停挪出了巨大空间;三是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空间拓宽希望尤在,财政收入继续恶化趋势将会得到遏制。四是房价上涨推动楼市去库存,会为钢铁、水泥等上下游相关产业提供去产能机会,为供给侧改革提供一定契机。因此,从眼前看,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趋势,还是值得庆幸的,因为它会使中国经济企稳回升消除了迫在眉睫的隐患,也会让中国政府出台更多支持发展经济的对策,有利为化解未来经济危机提供足够时间和空间,这是让人可喜之处。
但要看到,70个大中城市房价普遍上涨带来多种令人可喜迹象外,也应看到房价普遍上涨背后隐藏的不少经济忧患。从当前看,至少有三方面值得关注:首先,这种上涨趋势只是短暂性、阶段性反弹,还是会一直持续性下去?在笔者看来,无论属于哪一种因素,都潜伏着一定危机:如果是暂时性上涨,意味着房价上涨主要靠行政强制性推动或人为投机炒着,一旦政策效应“疲劳”或投机机会消失,房价就会下降,风险隐患依然难以消除;如果持续性上涨,则意味着普通民众又将承受新一轮高房价“压榨”,大大降低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指数。
其次,这种上涨趋势对各级政府将产生何种影响?如果房价是短暂性上涨,则各级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下降趋势依然难以改变,也难以摆脱财政收支下降困局;如果是持续性上涨,则会进一步加剧各级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加剧地方政府买卖及扩大基础设施投入冲动,也会使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项目等现象再次发生。再次,这种上涨趋势对地产开发商会产生何种影响?如果是短暂性上涨,则楼市去库存必然陷入胶着状态,房地产信贷违约风险加大,有传导为金融风险的可能;若进入长期上涨通道,则必然会加剧地产开发商新一轮盲目拿地和新楼盘开发冲动,且更会使地产开发商产生一种错觉—楼市开发是一项永远没有风险、稳赚不亏的产业投资,又一轮更大楼市库存就会为期太远了。
显然,70个大中城市房价无论环比、同比上涨,都应客观看待其利弊,并准确把握其背后的原因;既不能因其普遍上涨而沾沾自喜,感觉房地产危机全部化解;也不能因其价格上涨,而认为其一无是处。正确的态度是,各级政府应在宏观上拿捏好一个度,让房价保持温和、理性上涨态势,制订好房价监测机制,防止人为哄抬房价行为,抑制房价过度或过快上涨现象发生。同时,各级政府应消除私心杂念,把企图从房价上涨中收获各种利益之手缩回来,让楼市调控市场色彩浓厚再浓厚一些,政府要自觉抑制强制性行政刺激行为,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调控房价作用,让房价是否上涨最终由市场说了算。此外,均衡不同城市之间公共基础社会资源投入,为民众提供均等的就医、就学、就业机会,避免居民过度向大中城市涌动,使各城市房价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消除房价过度分化现象,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房价稳定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莫开伟,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