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不得擅自调整国家下达的计划总量或改变招生计划类型,不得预留机动计划和随意更改高校招生计划。(4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在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的推动下,教育公平在实践中取得新进展,治理高校招生过程中的乱象,杜绝高招腐败也收效颇丰。《意见》明确,不得擅自调整国家下达的计划总量或改变招生计划类型,不得预留机动计划和随意更改高校招生计划。高校有一定名额的“机动指标”,由于招生过程信息的不公开,监督与制约机制的相对缺失等原因,就会变成了一些人钱权交易的“跑马场”,造成了一些高校的招生腐败,侵害了大多数考生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如果预留招生机动计划,就有了自由裁量权和“运作空间”。
当前高校招生计划管理仍存在一定问题,如计划审批管理的权限、范围还不够明确,决策程序不够完备,有的环节存在自由裁量空间和安排不公现象,一些地方和高校的计划执行不规范等。《意见》要求在高校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需落实省级高等教育统筹权,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省和有关部门(单位)对所属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权。主管部门不直接干预所属高校办学自主权范围内的招生计划安排,不跨越高校隶属关系受理招生计划申报、审批。
针对时弊、对症下药,高校在没有建立起一套很好的承载体系时,教育部为推进教育公平,施行了一系列堵死“灰色通道”、消灭招生“潜规则”的改革,旨在让每一份招生名单都能放到阳光下去“暴晒”。
维护社会公正,方能取信于民,我们要把《意见》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振人们对中国教育的信心、对社会公平的信心。对超计划招生、招生秩序不规范的高校,主管部门应依法做出处理并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