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楼市离婚潮”,不能总是老一套(图)

2016年04月13日 10:43   来源:东方网   吴应海

  上海最严楼市新政实施已超半月,楼市调控初见成效,多名中介人员表示,楼市疯涨的态势已被遏制住,买房恐慌情绪趋于理性。但与此同时,上海楼市“假离婚”和假结婚的现象有所抬头,上海多个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人数大增,部分区县民政局对办离婚手续进行每日限号。另外,天津也出现了离婚登记高峰,相关人士分析,这可能与购房热有关。(《北京青年报》4月12日)

  面对严厉的房市调探新政,为了绕过限购,规避税收,享受首套房低首付待遇,夫妻双方先办理离婚手续,等到一切办续办妥后再复婚,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六年前,此类现象就在许多实施限购的城市频频上演。

  过去,面对“楼市离婚潮”,职能部门并没有采取什么行之有效的措施,只是扯开嗓子进行风险提示:当心弄假成真,人房两空;切莫一时冲动,后悔不迭。这样的提醒固然有必要,因为确实出现过假戏真做的案例。但若想通过这种提醒来阻止炒房者“假离婚”,效果非常有限。其一,面对巨大的经济诱惑,热心于购房的人早已心为所动,不会轻易改变主意;其二,真正假离婚离出问题毕竟只是个别,“出事”的概率非常低;其三,许多夫妻平时非常恩爱,自信不会节外生节。

  吃一堑长一智,很显然,面对卷土重来的“楼市离婚潮”,绝不能仍是老一套,只进行所谓的风险提示,而应出台相关措施,封堵漏洞,让别有用心者难以得逞,主动放弃。

  那如何对楼市假离婚现象进行干预呢?笔者以为,对于离婚后短时间内(以3个月为宜)即申请贷款购房的,一律设一个一年左右“观察期”,倘若离婚的双方在此期间复婚,那就要按照限购新规对某一方购得的房子重新进行认定,凡属于二套房、三套房的,则要调整贷款利率,并且要对过去少交的钱进行追缴。如此一来,如果再有人想借助假离婚钻限购政策的空子,无论是经济风险还是婚姻风险都会增大,自然很少有人再走这步险棋了。

  当然,应对“楼市离婚潮”可能还有更好的办法,甚至是“绝杀”,相关职能部门不妨广开言路,公开向老百姓征集一下“金点子”。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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