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放生非善举,扰民杀生坏处多

2016年04月11日 06:29   来源:红网   林日新

  4月8日,本报曾以《三四百狐狸貉大闹汤河口村》为题,独家报道了有人在怀柔山上放生狐狸和貉,结果这些动物闹得山下农户家鸡犬不宁。4月9日,怀柔森林公安处的工作人员前往当地捕捉狐狸和貉,日前已经发现并处理蓝狐和貉80余只,其中40只已经死亡,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森林公安正在紧锣密鼓地查找放生人员。(4月10日《北京晚报》)

  笔者向来很推崇佛教中那“慈悲为怀”的放生活动,因为“放生”的初衷是想让无数濒临死亡的生命马上重拾生机。然而,盲目、随意的放生,则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这样往往会让“善举”演变成“祸事”,把“放生”沦为“杀生”。

  首先,盲目放生等于杀生。众所周知,野生动物对生存环境比较苛刻,像狐狸生活在森林、草原、半沙漠、丘陵地带,居住于树洞或土穴中,傍晚出外觅食,到天亮才回家。能捕食各种老鼠、野兔、小鸟、鱼、蛙、蜥蜴、昆虫等,是一种益多害少的动物。可新闻中的“狐狸”经鉴定是养殖的蓝狐,也称北极狐,在我国为外来引进物种,根本不适应于在北京地区的环境生存,一旦放置野外,大部分会毙命——前年11月8日,《生活在线》报道了崂山姜家村的山顶,有人放生了一群养殖狐狸,不到一个月,山上狐狸的尸体日益增多。

  其次,盲目放生扰民,滋事,给人们的安全造成隐患。从新闻得知,此次北京怀柔的放生狐狸闯入村中给村民造成恐慌,还把村民家的柴鸡咬死。无独有偶,前年的《北京晨报》报道,十余名北京放生客来到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放生了数千条蛇,大量的蛇爬进该村引发村民恐慌,不得已,全村男劳力只得放下农活加入了“打蛇行动”;更有媒体报道“一名电梯安装工人在昌平区兴寿镇静之湖度假村一栋在建别墅内值夜班,熟睡中的他被一条蛇咬伤右臂和左手,幸好就医及时,才无生命危险。”

  再次,盲目放生有时会放入“禁放”的外来物种,从而破坏生态平衡,给当地的生物带来灭顶之灾,这可是出于善心的放生者始料不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外来物种对生态最具破坏力,必须限制和禁止放生:巴西龟(七彩龟)、指甲履螺、清道夫、福寿螺、革胡子鲶(埃及塘虱)、食人鲳(食人鱼)、牛蛙、非洲大蜗牛。

  最后,盲目放生背后暗藏着非法产业链。去年的《法制日报》曾报道:有上海市民向记者反映,如今有不少生选择放生等方式寄托哀思或进行祈福,一些人也“嗅”到商机,把“放生”做成了一种产生:鱼儿论箱卖,还能送至岸边,提供水桶和塑料槽,可“放生者”前脚放生,后脚就有人捞鱼——积德行善的“放生”行动竟成了某些人的敛财之道。当放生善举变成一条经济链:从捕捉动物、囚禁动物、买卖动物到放生动物。祈福者心越善,放得越多,黑心商人就捕得越凶。如此恶性循环,受害的终究是被放生的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杀害”,盲目放生当慎之又慎。

  总之,放生属“善举”,但“善举”更需讲究科学和有序,切忌鲁莽和盲目。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