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9岁摇滚男孩叶建军辍学卖艺

2016年04月07日 06:56   来源:红网   赵北苏

  长沙解放西路,9岁的叶建军被称为摇滚男孩“小汪峰”。从三年级开始休学,叶建军便和重病的爸爸及3岁的妹妹,从老家株洲来到长沙,在街头以唱歌为生。懂事的小军经常一个人拖着沉重的音响,背着巨大的黑色包包出门卖艺。运气好的时候,“一天的收入可以达到好几百,一个月收入五六千到七八千不等。(4月5日中国网)

  这个被称为“小汪峰”的9岁孩子,用柔弱稚嫩的肩膀担负起家庭的重担,起早贪黑,卖艺挣钱,维持生计,照顾重病父亲和年幼妹妹,他的孝心的确令人为之动容。但无论如何,9岁的孩子都应该以学生的身份出现在学校、课堂,接受教育,增长知识,享受童年。“辍学卖艺,月入七八千”真的就是励志,又或如很多网友所说的悲剧?在笔者看来,这些说法都过于感性和片面,还需用理性思维看待。

  首先,无论面对怎样的困境,孩子都不应该辍学。我国《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9年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来看,我国自2006年起,就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到财政保障范围内,并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全覆盖、全免费。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接受义务教育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另外,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由此可见,“小汪峰”辍学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违背了社会的共识。作为其监护人的父亲,哪怕面临再大的疾病,再困难的生活,都不应该让孩子失去学习的机会,也不应该把维持生计的重担抛予孩子,更不应该利用孩子获取人们更多的同情,谋得更多的生活费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发展转型期,各类矛盾逐渐凸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务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也越来越困难。像“小汪峰”一家这样既无固定住所,又无固定工作单位,且流动性极大的流浪乞讨人员很难被纳入到当地社保体系或民政救助中。加之,流浪乞讨人员乱象丛生,真假难辨,也让各地的救助机构“有心无力”。对于很多月赚几千甚至上万的流浪乞讨人员来说,他们更愿意在外“漂泊”,而不愿接受政府救助,在他们看来接受救助便意味着失去一份报酬丰厚的职业。因此,对待“小汪峰”辍学卖艺,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政府失职、社会失范、国家失序。当然,我们也必须正视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诸如我国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还不完善、一些欠发达地区依然存在居民生活水平较低、对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关注不够等问题,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要彻底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生存、生活、生产和生计问题仍需要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参与和推动。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儿童的茁壮成长,不仅关乎家庭的安宁与幸福,更关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祖国的未来与希望。不可否认的是,知识才是改变少年儿童乃至整个国家命运最根本的法宝。因此,每一个少年儿童都应该接受良好的教育,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努力的方向。对于终将为人父人母的我们,又怎能陷入“以金钱衡量童年”的谬论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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