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房企做“房东”是一项多赢之举

2016年01月29日 06:46   来源:红网   谭浩俊

  1月27日,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相关部门正围绕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与补贴政策,以鼓励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同时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在房地产市场难以全面复苏、去库存压力很大、任务很重的大背景下,发展房地产市场租赁业务,对买不起房、但需要住房者而言,无疑是一项能够实现多赢的好举措。

  我们知道,目前,住房的刚性需求还是蛮强的,特别是年轻人和流动人口对住房的需求非常旺盛。但是,这些人群又往往是无现实购房能力者。更多的需求者,是想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相反,我国的租房市场,还是不发达的,真正的机构租赁者、集体租赁者、开发企业租赁者还很少。因此,租赁市场的房源还严重不足,租赁价格过高。那么,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边商品房大量闲置,一边住房矛盾很突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就成了非常重要的课题。

  按照目前的情况,笔者认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可以走这样几条路。首先,政府应当收购一部分商品房,用于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要,提供低租金或无租金的租房服务,切实保障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也体现政府对低收入阶层的关注和重视。

  其二,一些手持大量商品房的机构或个人,可以通过成立住房租赁公司的方式,将手中的商品房从出售房转化成租赁房,提供给住房需求者。待租房者具有购买能力了,也可以使其转化成销售房,既满足了购房者的需要,也使手中的商品房能够销售出去。

  再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设立租房公司,将长期搁置在手中,销售难度比较大的商品房,转化成租赁房,由单一的房企转化成房企业与房东相结合的企业,提高商品房的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最后,房企还可以与实体企业合作,按照租售合的一的模式,出售部分产权,或出售部分商品房给企业,再租赁一些商品房给企业,帮助实体企业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

  当然,为了鼓励房企或炒房者将手持的商品房转化成租赁房,有关方面还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扶持企业、机构或个人展开租房业务,如减免房屋租赁方面的税费。总之,发展商品房租赁市场,对于去库存是更加有效的,特别是库存压力较大的三、四线城市,更应当发展好商品房租赁市场,通过租赁达到去库存的目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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