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凉山州金阳县出台了《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对象包括普通老百姓在内;其中规定:凡是在金阳县境内工作、生产、生活的各族各界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及广大村(居)民群众,都要喜事新办,反对婚嫁赠与高额礼金及铺张浪费;丧事简办,反对薄养厚葬及大操大办。(1月25日《成都商报》)
金阳县政府此举是一番好心,目的是希望刹一刹婚丧喜庆事宜的攀比之风,净化社会风气,尤其会赢得一些因经济原因结不起婚、不敢找对象者的支持拥护,如果真的严格执行下来,也一定能遏制泛滥的请客送礼风。
然而,这个看似好心的规则,其实存在很大的问题。一则,民众举行婚丧喜庆事宜属于社会风俗习惯问题,是民俗和民权,说白了是社会道德范畴问题,公权力不干介入和干涉。而金阳县的10条恰恰以行政命令的形式约束和限制民权,并设置了“审批权”和报告制度,是对民权的粗暴践踏和干涉。二则,公权如果希望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当坚持以德治国原则,引导村民自治,而不能擅自替民作主,包办一切,更不能把政府的主张直接强加给民众,强制民众执行,而且规定还非常详细,岂不是人为制造民怨,把好事变成坏事。三则,依法治国的权力也有边界,政府要恪守权力边界,不能擅为、乱为,把依德治国偷换为以法治国,导致德法不分,把本属公权倡导性的问题细化成行政法规,混淆是非事小,滥用权力钳制民权,让人感到后怕。四则,规则执行比较难,很可能有名无实,严肃的行政规则变成了一纸空文,也尴尬政府下发红头文件的初衷。
这至少暴露三个问题,一来政府少数官员的法治观念存在偏差,对民权、公权的认识比较模糊,或者有“父母官”的情结,把自己当成了百姓的“父母”,以官为大、以权为尊,包办代替一切,由此看来,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的说法丝毫不假;二来政府少数官员还没有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执政理念,不习惯于从事具体而微的服务,没有耐心做细致的群众工作,习惯于自上而下作决定、下命令,“自说自话”弄一套规则,发一个红头文件,然后让老百姓执行的粗放式执政模式;三来严重违背法治精神和原则的红头文件能够堂而皇之的出台,足见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究其原因是什么呢?是不是“长官意志”还比较盛行,“权力一手遮天”的现象仍然存在?一言难尽。
公权限制民俗,再次佐证地方红头文件出台的草率性,尤其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出台缺乏严格的法定程序;同时,也足见转变某些官员的执政理念,培养法治观念,弄明法治的深刻内涵,任务还比较艰巨。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