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方式仍需转型升级

2015年12月17日 07:1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编者按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是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产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近日,在由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社会科学院等联合举办的“现代农业发展论坛”上,来自农业部、中国社科院的专家学者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转型升级”这一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发展成就与问题并存。一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再上新台阶,粮食生产5年跨上两个千亿斤台阶,201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2142亿斤,连续两年稳定在12000亿斤以上;二是农民收入迈上新水平,增幅连续5年高于城镇居民、高于GDP增速;三是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建设取得新发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6%和61%;四是农村改革迈出新步伐,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新常态下农业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和结构性矛盾不断聚集,突出表现为“五个压力加大”。一是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的压力加大。二是破解“谁来种地”,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压力加大。三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压力加大。四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压力加大。五是统筹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确保国内农业产业安全的压力加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着重在调结构、扩规模、保安全、可持续、强科技五方面下功夫:

  一是调结构。要面向市场需求,立足资源禀赋,促进由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其中包括调整优化区域生产布局、调整优化生产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等。

  二是扩规模。一方面,要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另一方面,要加快培育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高各类主体的规范化水平和发展活力。此外,还要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保安全。要让消费者不仅吃饱吃好,还要吃得安全放心,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一个重点目标。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加快标准制定,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投入品管控,推进绿色化生产,落实生产者责任,推进规模化生产,建立追溯体系,推进品牌化生产,还要加强执法监管,严打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行为,实施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模式,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等,推进社会共治。

  四是可持续。要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促进农业资源利用方式由高强度利用向节约高效利用转变。重点是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就是控制用水总量,加快发展节水农业。两减,就是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减少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三基本,就是打好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实现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

  五是强科技。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本要靠创新驱动,使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要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和科技服务云平台,着力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推进种业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开展粮棉油糖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构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提升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水平。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覆盖面,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农业部总农艺师 孙中华)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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