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发飙”维权可取吗?

2015年12月16日 10:30   来源:东方网   徐新明

  就亲人遭遇车祸致死一事,12月13日深夜,王宝强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微博,写道:“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这种事却发生在了自己家人身上,×××的,你不顾自己的危险也得想想别人的生命吧!把人撞死了还逃跑,你×××知道不知道给去世的家人留下多大的伤痛!!!”

  也许,王宝强真的无助。车祸发生在12月1日。王宝强在12月13日深夜发微博,“爆粗口”。为什么他要等到13天之后才突然失控“爆粗”?在这期间,王宝强不会不知其弟妹车祸的消息。唯一合理的解释,王宝强们一直在等待当地对于事故的处理结果,可能处理过程并不尽如人意。这从他的微博和视频中指责肇事者“找关系”,自述“拖着不给解决”,自陈“欺负我们家人老实”中,不难看出端倪。这意味着,王宝强不是突然失控,而是试图以这种出位的方式,表达他作为事故遇难者家属的不满,并向当地施加舆论压力。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近日,具有“退休厅官”身份的毕国昌为了抗议三亚城管暴力执法,不惜以裸行方式把事儿闹大。事实也是如此。毕作为老新闻工作者,深知一介平民维权的艰难。所以,他用“裸奔”来吸引眼球,用说谎来夸大遭遇,以求大众和舆论的注意,实现其维权目的。果然,涉事城管登门道歉,并被处理。在这之前,城管不但粗暴执法、而且有关部门态度恶劣、处理任性。一个“退休厅官”的毕国昌维权都如此无可奈何,可见,在政府部门不作为或滥作为的权力之下,每个人都是弱者,何况一个普通老百姓?

  那么,王宝强如此“发飙”维权可取吗?笔者认为,不可取。一是有损明星本身。因为王宝强发微博,爆粗口。次日,王宝强随后又发布长篇微博,为自己的情绪失控致歉:“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不该如此,我在这跟大家道歉。希望大家也能理解我的悲伤和无助。”二是逃逸者既逃不过公安的追逃,更逃不过司法的严惩。事实也是如此。案件发生于12月1日傍晚,肇事嫌疑人谢某已于12月4日投案自首,12月7日,案已被转为刑事案件侦查。所以我们必须抛弃“只有把事闹大才可能得到重视并解决”。事实上,以博出位来换取眼球效应,最终依靠舆论的压力来获得公正,是不牢靠的。关键是这件事的本身正确是否。诚然,社会公平正义也要靠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比如,农妇李桂英面对亲人遇害,没有闹大,由于她的执着和不懈的坚持,辗转多地追凶,17年终于将几名凶手最终归案。

  当然,让每个人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要政府部门彰显法治,惩处邪恶。“目前该案已被转为刑事案件侦查”,想必,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会让王宝强的家人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让我们深受鼓舞。我们期盼“依法治国”,“严格执法”,让法治中国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中国的每一个地方。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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