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不仅包含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新贡献,也为中国发展模式的转变带来了新机遇。与推动巴黎协定相比,中国在减排行动上的坚定,是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最好保证。
当地时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法国一致同意通过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巴黎协定包含了近20年间气候政治中各方力求推动的“长期目标”“气候资金”“行动力度”“透明度”和“适应(行动)”等五大关键要素。根据协定,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巴黎协定是历史上第一份全体缔约方通过的持续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凝聚了各方最广泛的共识,由此也让全球气候治理进入了新的历史节点。这个节点的到来,表明各缔约方认识到历史责任、资金安排、减排约束等长期存在的分歧不能成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阻碍,也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排放国积极承担责任、努力推进协
议达成有直接关联。
2014年北京APEC会议期间,中美共同宣布两国将共同出台政策,减少碳排放,美国设置了在2025年使碳排放较2005年减少26%的目标,中国宣布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今年9月,习近平访美期间,中美再次发表应对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气候治理上的密切合作,成为巴黎气候大会达成共识的关键因素。由此,也体现出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
巴黎协定不仅包含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新贡献,也为中国发展模式的转变带来了新机遇。首先,巴黎协定为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增设了新支点。作为巴黎协定的主要推动者,中国能
否探索出符合自身发展阶段和国家情况的治理道路,如同经济增长一样为新兴经济体和后发国家树立榜样,事关全球控温能否“不断加强行动力度”,也事关发达国家能否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其次,巴黎协定为中国加快绿色发展提供了外部制度约束。巴黎协定的新目标,要求国内气候治理政策、技术、市场相应变革,以更好地履行中国的自主贡献方案,创新低碳发展和能源转型之路。
当然,也要看到,这种创新和转变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从国内气候治理看,在内外环境不稳定的形势下,让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是当前主要的发展目标。由于经济增长模式还未实现彻底改变,因此,粗放式增长仍是不少地方的主要增长方
式。这与气候治理形成的矛盾需要进一步疏解。从全球气候治理看,巴黎协定虽然提出了明确的控温目标,以及“减缓”“适应”等对策,但排放目标是否有真正的约束力,资金援助能否实现还是疑问。2014年,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援助,乐观估计为600多亿美元,远低于每年1000亿美元的底线,随着经济复苏的分化,发达国家的“还债”意愿可能会进一步降低。
无论巴黎协定在未来落实情况怎么样,中国都应该按照已制定的行动路线,继续兑现202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并为此继续在制度安排等方面推动相应改革。与推动巴黎协定相比,中国在减排行动上的坚定,是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最好保证。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