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换位才不会缺位 多从群众角度去分析和解决问题

2015年12月10日 09:51   来源:人民日报   纪东冲

  最近有一个小视频流传很广。一位普通人接受街头采访,在被告知当地每年车祸死亡200多人后,记者问他能接受交通事故死亡的最多人数,他答道差不多70人吧。然而,当他看到走过来的70人都是自己的亲人时,他的眼睛湿润了。此刻,他能接受的人数是0。同样是交通事故,从旁观者的位置换成了自己亲人的角度,看法就完全不同。

  女儿五六岁时,有一次带她在商店闲逛,不意她突然就跑了出去。我耐心问她为何?原来,孩子个子小,在人多时,看不清爸爸的面孔,通常都是根据裤子的颜色来辨别。那天天色较暗,她旁边的人裤子颜色和我穿的差不多,便把他当成了我。后来看到有位母亲在大声责骂孩子为什么喜欢跟陌生人跑,孩子委屈得直哭,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她听,这位母亲才恍然大悟。蹲下来处在孩子的位置上,才能看清孩子眼里的世界。

  工作中,有的干部很苦恼,为什么自己辛苦为百姓办好事,百姓却不领情?化解矛盾纠纷,该做的工作都做了,为什么个别群众仍然揪着不放、闹个没完?具体原因可能各不相同,但与缺乏换位意识不无关系。不去换位思考、将心比心,那么好事虽好却未必是群众所需要的,表面矛盾化解了群众心结却可能还在。因而,很多人看起来忙忙碌碌、勤勤恳恳,但因为少了换位,事实上仍然在缺位。

  的确,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大多习惯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甚至形成了思维定势,常常忘记了还有他人的角度,遑论经常进行换位思考?对于普通人而言,缺了换位意识,往往就会滋生冷漠、偏见与矛盾。而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还会导致对群众的思想缺位、情感缺位、工作缺位。总是从自己的角度想问题、干事情,结果往往是自己方便了,群众就不方便;自己舒服了,百姓就不太舒服。面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倘若想到对方是自己的家人,是否还会面孔冷漠、颐指气使?古人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说的正是为政者要多从百姓角度感受困难、考虑问题。由是言之,换位思考不仅是一种工作要求,更是一种政治素养。

  现在,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在次第出台,如何落地生根?脱贫攻坚战冲锋号已经吹响,怎样让7000多万人真正摆脱贫困?落实的方法有很多,但怕就怕那种机械僵化的执行,照本宣科式执行,“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导致好的政策、决策在实际中变形走样。这种执行的实质,就是只讲“政治正确”,不讲实际效果;只有单向视角,不做换位思考。要把落实工作做到位,关键就要学会换位,多从基层实际角度、多从群众角度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才能让好的政策决策更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把换位变成一种工作方法和思维自觉,思路和心态往往也会为之一变。

  有几位年轻人来到乡村,看到那广袤乡野与田园风光,不禁陶醉其中感叹真美。不意田间一位劳作的老者说道:你们要是在这里生活,可能就不会感到都是美了。这仿佛是一个隐喻,启迪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多从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对于各级干部来说,就是不仅要有“四面湖山归眼底”的胸襟眼界,更要有“万家忧乐到心头”的平民视角与百姓情怀。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消除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2016年04月20日
  • ·讨薪难,司法缺位是关键    2016年02月04日
  • ·反腐常态化,民营企业莫缺位    2016年01月20日
  • ·挟尸要价,政府不能缺位    2015年12月09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