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意见指出,将对党政一把手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党政同责。
众所周知,自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来,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特别是在财政财务收支、重大项目投资、重大决策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的规范和约束,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明显增强,各种损失、浪费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了各种违法乱纪和贪污腐败问题的发生。
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太公平、合理的现象,那就是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针对的是行政一把手,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等,对党组织一把手,却没有进行过任何经济责任审计。恰恰是,党组织的一把手,绝大多数都是从行政一把手提拔上来的。而往往是,凡是担任了党组织一把手的,其在行政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常常因为职务的变动而难以进行,导致许多党组织一把手游离于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之外。
事实上,从目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党政机关的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决策都是党委直接决定,多数情况下,党委一把手在经济决策中的权力比行政一把手还要大。如果只对行政一把手的行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而不对学组织一把手的行为进行责任审计,不仅不公平、不合理,而且会使行政工作开展的难度更大,使行政决策流于形式,使党委与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分工与协作。
更重要的,作为考核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不把党组织一把手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对干部的提拔使用也缺少了一条更为现实、更为务实、更为直观的参考依据,使那些在工作岗位不尽职、不负责,甚至不按规定执行、不按程序办事,盲目决策、随心所欲的人,因为没有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而提拔到更为重要的岗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危害与影响。
而按照党组织也要抓经济工作的要求,多数地方的党组织在经济决策方面,是起主导作用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党组织一把手毫无疑问也必须承担责任。自然,经济责任审计也就必须包含党组织一把手。也只有这样,党组织一把手才不会随便干预行政,不会过度强调党组织在经济决策等方面的作用,不会把手伸得太长。
要知道,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评价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以及是否存在违法繁乱纪和贪污腐败方面的问题,对包括党组织一把手在内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干部负责,对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行为负责。尤其是被提拔使用的干部,有了这样一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可以更加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而不需要受到更多的质疑。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在领导干部选拔使用方面,普遍存在着“保密”原则。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也常常陷入只能事后追踪,不能事前预警的尴尬局面,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干部会出现边腐边提、提得快腐得快的问题之一。要想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就必须打破现行“秘密”调整干部的做法,能够在提拔使用前先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避免见到岗位,就被打倒在地。
现在,新的办法终于正式出台了,党政一把手同时审计、党政同责的要求也明确提出。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就必须依照规定,落实到位,避免再出现一手硬、一手软,一手有、一手无的现象。而对审计部门来说,如何适应新的变化,更好地在审计方面加以提高,把党组织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抓好,也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尤其是党组织一把手往往都涉及到提拔重用,能否在审计时一碗水端平,也值得关注。
总之,对党政一把手同时审计、党政同责,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延伸,许多未纳入审计范围的内容,也将逐步纳入到审计范围。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这把利剑,也将挥向更多领域。但是,这把利剑到底是否锋利,则需要审计部门的努力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