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产品高农残离不开生产方式转型

2015年12月09日 15:37   来源:南方网   堂吉伟德

  近日,央视新闻频道《消费者调查》报道了广州市增城区内散户农民使用剧毒农药的情况。7日,记者走访了解到,不少农户因为天气等原因,目前仍在使用剧毒农药。同时,广州市农业局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目前暂未发现增城、从化市民有中毒情况,并呼吁广大农民积极学习农业知识。(12月8日《南方都市报》)

  农药残留的问题,当然不只是“只收费不检测”的监管漏洞,这其实是一种系统性风险,跟种植的方式和生产的手段密不可分。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并不止于蔬菜种植环节,在整个初级农产品的种植过程中,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在小散乱的小规模种植还占有极高比例,而规模化蔬菜基地种植模式还没有占主体地位的情况下,那么抓大放小也实属于监管层面的无奈。

  分散户蔬菜种植分布范围广,监管难度大是不争的事实。在很多中小城市,农民自产自销进城,没有进入统一的市场,自然也就谈不上检验检测了。更何况市场对于吞吐量巨大的蔬菜产品,几乎很难做到批批检。当然,最关键的问题则是,农残的标准过低也为监管不作为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高毒农药预留了空间。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宋稳成博士曾介绍说,“现在我国的食品农药残留标准仅有807项,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有3338项,欧盟14.5万项,美国1万多项,日本5万多项。”

  当然,以今天食品安全与过去相比,安全保障的水平显然已显著提高。不过若与国际相比,则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食品安全是监管出来的,但更是生产出来的。如何实现关口前移,让“生产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落到实处,离不开生产方式的转型。因而,实行农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就成为提高监管能效的优选,也是进行安全水平升级的现实选择。

  201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对此应有两个层次,一是在农产品的安全标准上,应当接近和达到国际标准,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安全标准体系这个指挥棒,把围绕其外的各种要素充分调动起来。二是其种植和生产应实行规模化标准,建立大型的种植基地,或者采取“公司+农民”的种养模式,实行更科学、合理和安全的种植,才能让农药得到更安全的使用,也能从根本上提高监管的效果。

  农产品生产小、散、乱,农产品品种多、种类丰富,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环节多、链条长,这些客观存在的监管难度不能忽视,更何况,食品安全的主体多元,责任也交叉重叠,要做到无缝对接并不现实。解决体系性问题,需要多管齐下,一者,应当构建更为完善的安全标准,使之达到和超过国际水平,比如农药残留等要力求最低化;二者,应完善现有的监管体系,尤其是加大技术检测的能效,让集中进入市场的产品得到到高频率的检测;三者,应加快源头程植的技术性帮助和安全用药的宣传,让农民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四者,要完善现有监管体制,变“九龙治水”为“主体责任”,使管理责任能够真正落实。当然最后,就是要加快土地的流转,实行分散化种植向规模化种植的转变。当农业种植由传统转向现代之后,那么高毒农药才不会成为食品安全之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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